2019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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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减持的公告

2019-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海洋 公告编号:2019-05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执行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先生所持有的4,022,600股公司股份因诉讼司法执行,于2019年9月25日被执行减持。本次减持后,车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06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956%,股份状态为司法冻结/质押,若诉讼事项未能按期解决,该部分股权存在继续被司法执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接到通知,提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车轼先生名下所持有的4,022,600股公司股份,于2019年9月25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

1、股东减持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在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涉诉事项,其中案件文号(2019)粵0304民初5791号,原告深圳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东方海洋、东方海洋集团、车轼、宋政华,债务纠纷原因融资租赁合同,涉诉标的金额24,373,437元及利息诉讼费等。

广州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2日下发了《执行裁定书》【文号:(2019)粤0304执20851号】,并于2019年9月10日向海通证券枣庄燕山路营业部下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文号:(2019)粤0304执20851号之一】,要求其依照随行就市价格变卖被执行人车轼名下“ST东海洋”社会公众股票4,022,600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