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及收到股权拍卖司法裁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19-137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及收到股权拍卖司法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基本情况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披露了《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1)。竞买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以最高价竞得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持有公司的126,622,95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7%,拍卖成交价为282,369,180.73元(贰亿捌仟贰佰叁拾陆万玖仟壹佰捌拾元柒角叁分)。
二、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出具了《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2019质解0925-3),中天资产质押给中原信托的股份于2019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解除质押股份为126,62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7%。
截至2019年9月25日,中天资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9,243,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4%,此次股份质押解除后,中天资产累计质押股份合计为92,2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2.05%,占公司总股本的6.75%。
三、股权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2019年9月25日,买受人(申请执行人)中原信托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3日出具的“(2019)鲁执12号之五”的《执行裁定书》,并于2019年9月26日将《执行裁定书》发给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邓天洲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9日10时至2019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被执行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票126,622,951股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2019年8月20日,买受人(申请执行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282,369,180.73元的最高价竞得。
裁定内容如下:
1、对被执行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票126,622,951股(证券简称:中天能源[现为:ST中天],股票代码:600856,已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质押登记编号:ZYD162881、ZYD162920、ZYD162927、ZYD162935、ZYD162943)解除冻结,该股票的所有权归买受人(申请执行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申请执行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2、买受人(申请执行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股权变动情况
(一)本次拍卖前,中天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天洲、黄博持有公司291,940,98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1.36%,其中中天资产持有公司219,243,58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6.04%,为公司控股股东,邓天洲持有36,375,67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6%,黄博持有36,321,71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6%
2019年7月12日,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宇化工”)与中天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天洲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森宇化工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取得公司255,619,267股普通股对应的18.70%股份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权利(详见公告:临2019-083);
(二)2019年8月20日,中原信托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以最高价竞得中天资产持有公司的126,622,951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7%;拍卖后森宇化工持有公司的委托表决权为9.43%,其中中天资产持有公司92,620,63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77%,邓天洲先生持有公司36,375,67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6%,合计持有的9.43%表决权均委托给森宇化工行使。
2019年8月20日,森宇化工与黄博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将黄博先生持有的公司36,321,717股份对应的2.66%股份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权利委托给森宇化工行使(详见公告:临2019-112),该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森宇化工持有公司的表决权为12.09%。
(三)本次股权拍卖待股权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中天资产,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薛东萍女士、郭思颖女士。本次拍卖过户完成后,中原信托将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6,62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7%,成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四)中天资产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于2019年8月26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原信托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于2019年8月28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司法裁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19-138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被司法划转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司法裁定而导致的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被司法划转的股份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持有公司的126,622,95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7%。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将成为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中天资产,实际控制人仍为薛东萍女士、郭思颖女士。
公司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926-03号),中天资产持有公司的126,622,95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7%,于2019年9月25日被解除轮候冻结,并于2019年9月26日被司法划转。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因中原信托与中天资产、邓天洲先生的股权转让纠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股权拍卖公告,于2019年8月19日10时至2019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中天资产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票126,62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7%。2019年8月20日,买受人(申请执行人)中原信托以282,369,180.73元的最高价竞得。
2019年9月25日,中原信托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9)鲁执12号之五”的《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中天资产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票126,622,951股所有权归中原信托所有。同日,公司收到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解除中天资产持有公司的上述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126,62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137号《关于收到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收到股权拍卖司法裁定的公告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天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天洲、黄博合计持有公司165,318,03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09%,其中中天资产持有公司92,620,63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77%;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中天资产,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薛东萍女士、郭思颖女士;中原信托持有本公司126,622,95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7%,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股份划转情况
2019年8月20日,中原信托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以282,369,180.73元的最高价竞得中天资产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票126,62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7%。
中原信托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等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将上述股份过户至“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中原财富—成长434期—中天能源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名下,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化,仍为1,366,654,379股。
三、权益变动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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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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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资产已编制完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告;
中原信托已编制完成《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告;
四、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中天资产持有公司92,620,63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77%,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其中92,200,000股股票同时仍处于质押状态。中天资产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解除对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但如未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则该部分股份仍可能继续被司法处置,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