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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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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9-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3 股票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9-临03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获得各类政府奖补资金30,717,160.31元(未经审计),其中1,141,160.31元已到账;29,576,000.00元尚未到账。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奖补资金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按实际到账时间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情况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9-临03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同时更好的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立信事务所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聘立信事务所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立信事务所及其团队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客观、独立、专业、公允的执业精神表示诚挚的感谢。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利安达事务所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况

1.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黄锦辉

5.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8.资质:利安达事务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11),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拟聘任的利安达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聘任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充分了解,提议聘任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

3、本次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9-临03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强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32)。

(二)董事会以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32)。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9-临03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32)。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32)。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