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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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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9-059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55321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9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宜昌市人民政府收回汉宜高速宜昌城区路段收费公路及补偿安排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改造优化宜昌市区域交通,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宜昌市人民政府拟收回公司所辖汉宜高速公路宜昌城区路段15.206公里收费公路。经审议,同意公司以5.2亿元的补偿价款(含相关税费)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移交相关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宜昌市人民政府收回汉宜高速宜昌城区路段收费公路及补偿安排的公告》(2019-060)。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8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9-060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公司债简称:19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55321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昌市人民政府收回汉宜高速宜昌

城区路段收费公路及补偿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宜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宜昌政府”)拟收回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辖汉宜高速公路宜昌城区路段15.206公里收费公路(以下简称“拟收回路段”),并以现金5.2亿元对公司进行补偿(含相关税费)。

● 本事项系宜昌政府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实施的行政行为,宜昌政府依法给予公司补偿,不属于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行为,不适用《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有关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程序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改造优化宜昌市区域交通,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宜昌政府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在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辖汉宜高速公路宜昌城区路段15.206公里收费公路。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宜昌市人民政府收回汉宜高速宜昌城区路段收费公路及补偿安排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5.2亿元的补偿价款(含相关税费)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移交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收回路段基本情况

(一)概况

公司于2004年10月16日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16亿元完成汉宜高速公路江陵至宜昌段(以下简称“江宜段”,里程为98.913公里)收费权收购事项,收费权经营期限为22年。本次宜昌政府拟收回路段属于江宜段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省级高速公路三峡高速(S58)的组成部分。拟收回路段经营期至2026年10月15日止,收费里程为15.206公里,双向四车道,途经宜昌市伍家岗区、高新区及西陵区,止于宜昌市夜明珠,起点桩号为(S58)K7+056,终点桩号为(S58)K22+262,公司在该路段设有伍家岗匝道收费站、宜昌主线收费站。

拟收回路段在公司并未作为单独核算主体,根据公路里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实际情况,拟收回路段对应的相关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的估算账面价值为7,843.52万元。拟收回路段2018年缴费车流量约1,443万车次,通行费收入约5,491万元。

(二)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众联评估”)对拟收回路段在2019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众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19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采用收益法评估,拟收回路段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8,953.14万元,增值31,109.62万元,增值率396.63%。

二、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宜昌政府拟与公司签署补偿协议,对公司收费里程缩减的损失给予补偿,主要安排如下:

(一)补偿价款

对公司在收费经营期内的通行费损失由宜昌政府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以公司与宜昌政府共同委托的中介机构评估价为依据,经公司与宜昌政府协商确认补偿总金额为5.2亿元,其中3.9亿元为通行收费损失补偿,1.3亿元为相关税费补偿,由宜昌政府通过财政专项给予补助。

(二)补偿款支付

(1)协议签订六个月内,宜昌政府支付至补偿金额的50%;

(2)协议签订十二个月内,宜昌政府支付到补偿金额的100%。

(三)协议生效条件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公司有权审议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四)资产移交安排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拟收回路段将由宜昌政府于2019年9月30日24时予以收回。自移交起,公司不再承担该路段的管养和维护工作。同时,宜昌政府将撤除原伍家岗匝道收费站、宜昌主线收费站,启用其建设的新主线收费站(位于拟收回路段起点桩号附近),并交由公司在经营期限内作为高速公路附属设施使用。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事项系宜昌政府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提前收回上述路段的收费公路权益,宜昌政府依法给予公司补偿,不属于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行为,不适用《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有关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程序的规定。

(二)拟收回路段移交后,公司所辖汉宜高速公路收费里程将由278.867公里调整为263.661公里,公司未来通行费收入会有相应减少,但对公司整体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通过相关补偿安排,将该路段未来收益一次性折现,获取现金资产,可以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负债水平,同时也缓解高速公路城区路段所带来的经营管理压力。经初步估算,本事项预计将增加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06亿元,以上仅为初步估算数据,最终影响需以经审计数为准。

(三)拟收回路段处于公司汉宜高速公路的西端,该路段被宜昌政府收回后,汉宜高速公路其他路段的收费标准、收费年限保持不变,不会影响汉宜高速公路的正常营运收费工作。

五、上网公告附件

《因宜昌市人民政府拟收回高速公路收费权涉及的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三峡高速(S58)K7+056至K22+262段高速公路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9]第1256号)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