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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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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更改中融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9年9月30日起变更中融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对《中融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之“五、业绩比较基准”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将具体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为优化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管理,更好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认真研讨后,对本基金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修改,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基金管理人对《中融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的修订,具体如下:

将“五、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修订为“五、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5%”

上述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融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管理人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