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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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39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贸易金融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国际及国内信用证开立、信用证项下买方押汇及卖方福费廷、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保单融资、国内保理、国内工商企业代付、订单融资等,期限两年,担保方式为免担保。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交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此授信额度内,短期流贷、衍生品额度不超过1亿元;商票保帖额度、国内快捷保理额度、非融资性保函额度、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额度、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出口发票融资额度、出口托收融资额度、出口押汇、进口汇出款融资、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押汇额度、国内延期信用证、国内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不超过3亿元,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在交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40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的议案》

同意聘请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

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41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重大事项目前仍处于筹划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及后续实施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

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42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9年7月30日、2019年8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9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启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聘请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专项报告,同时授权管理层与普华永道商定审计费用并签署业务约定书。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普华永道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的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提供专项审计服务。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

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43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

●担保数量:为隆基乐叶向银行申请的3亿元人民币授信提供担保,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截至2019年9月2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41亿元和美元3.2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其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4.46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60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在此授信额度内,衍生产品业务额度不超过1亿元;出口发票融资、出口托收融资、出口押汇、进口汇出款融资、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押汇额度、非融资性保函、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延期信用证、国内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即期信用证额度不超过3亿元,授信期限1年。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先生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鉴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上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2月27日

3、注册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8369号

4、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5、注册资本:20亿元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7、隆基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9月2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41亿元和美元3.2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4.46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60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