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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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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9-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本公司官方网站上披露了《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以下简称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2号)》(以下简称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现对公告中的内容更正如下:

将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第十三章节“基金费用与税收”与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中第十三章节“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部分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管理费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在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除以上内容需更正以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