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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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9-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2019-056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9年2月18日,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告)起诉的关于解除与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签订的《湖北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同时向其支付《湖北省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合同尾款、利息损失的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传票。)诉讼请求一是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3年7月2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二是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合同尾款7,015万元,赔偿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1,412.85万元;三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详见2019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2019年3月28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二、 本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鄂01民初696号,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3,193元由原告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重大诉讼详见2019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竞得的原湖北省幼师地块位于武汉市中南路商圈,中南路商圈为武汉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市级商圈。为确保公司主业的可持续发展,拟将该地块与现有中商广场组合形成总面积逾30万平方米的文创+教育+商业综合体,进一步提升公司零售市场份额,扩大辐射范围。

公司自取得上述资产以来,持续推进原湖北省幼师地块的上位规划调整,推动政府牵头召开协调会,研究更加符合实际的规划,力求满足公司和其他周边单位的扩建需求,根据市场和政策变化调整开发方案与进度。

公司将继续认真履行相关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各项权利义务,努力协调各方推动该项工作,争取早日实现目标。

五、备查文件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2019-057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了2019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查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同步发布了《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5)。

2019年9月29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查。

2019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1729]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公司本次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中止,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2019-058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获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审核,公司就此同步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2)。

2019年9月25日晚间,公司及中介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所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北京居然之家家居新零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执行裁定书文号(2019)辽02执保270号),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9月24日。2019年9月26日,经居然控股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致电了解,前述冻结系因大连中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中益”)与居然控股就大连金州店租赁合同解除过程中产生争议,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大连中益之申请就大连中益与居然控股合同纠纷而采取的诉讼保全措施。公司就此同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鉴于前述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和解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8号),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就此,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了2019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查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同步发布了《关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审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5)。

2019年9月29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查,并于2019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1729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公司本次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公司同步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7)。

2019年9月29日,居然控股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以现金置换(反担保)大连中益的保全查封。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9)辽02民初279号之二)和《民事裁定书》((2019)辽02民初279号之三),裁定解除对居然控股所持居然新零售股权的冻结,同时查封居然控股用作现金置换(反担保)的相关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就解除对居然控股所持居然新零售股权冻结事宜,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9月30日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