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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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配偶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
公告

2019-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9-06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配偶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获悉,公司副总经理陈一进先生的配偶洪燕女士在窗口期买入了公司股票。对此,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购买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陈一进先生的配偶洪燕女士于2019年9月30日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5,100股,成交价格为8.51元/股,成交金额为43,401元。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由于公司将于2019年10月22日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前30日内禁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上述交易行为发生后,公司立即与陈一进先生核实了相关情况,本次买入公司股票系陈一进先生的配偶洪燕女士疏忽大意所致。

二、本次违规交易的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以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股本的公告》,其中已披露除权除息日为9月30日。本次交易虽然处于公司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十日的窗口期内,但公司已在2019年9月3日披露了《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因此本次陈一进先生的配偶洪燕女士的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

2、陈一进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洪燕女士本人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陈一进先生及其配偶洪燕女士就本次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洪燕女士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对于此次买入的公司股票未来卖出取得收益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3、公司董事会严肃要求陈一进先生吸取教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配偶的督促和股票账户管理,严格履行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