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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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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

2019-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9-086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2018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43)。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9,846,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29%,最高成交价为5.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71,409,894.8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12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履行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2019 年1月3日、2019年1月5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3日、2019年9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9,846,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29%,最高成交价为5.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71,409,894.81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实施完毕。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24日、2018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延期实施公司股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启辉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拟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截至2019年3月22日,王启辉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9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3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及《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实控人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349,39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截止2019年9月18日,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428,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3、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副总裁吴月肖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24%)。截止本公告日,吴月肖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39,846,053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若回购股份全部转让给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 2019 年 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以下敏感期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关于敏感期的规定。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8,003,491股(对应日期为2019年1月30日、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11日、2019年2月12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39,760,600股的 25%,符合《回购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布的《回购细则》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公司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确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相应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实施。若公司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持股人和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未能实施的,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9-087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同意由娄底中钰、禹勃、马贤明、金涛、王波宇、王徽以现金方式回购公司所持中钰资本51.00%的股权,中钰资本也作为共同回购人,一并承担本次回购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第四次发函给交易对方,要求其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2、公司将继续向交易对方催收回购款项,公司董事会也在制订下一步方案,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