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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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12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吴启权因公出差,会议由出席股东大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徐成斌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吴启权、董事杨诚、董事王福、董事毛明春、独立董事赖泽侨、独立董事彭丁带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李伟群、监事朱玉梅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顾宁出席会议;总裁徐成斌、财务负责人王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长园深瑞出售电池包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智鹏、陈思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 201912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前述议案于2019年10月8日经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相关议案,公司将以对应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17,891,6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7,891,600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9年10月9日)起 45 天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2、申报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1月22日

每日8:30-12:00;13:30-17:30(双休日除外)

3、联系人:顾宁、李凤

4、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5、传真号码:0755-26719476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