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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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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2019-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72

债券代码:136783 债券简称:16金发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发布了回购报告书。2018年12月2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发布了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明确了回购股份的用途及具体实施方案,2019年4月8日公司发布了回购报告书(修订稿)。2019年7月5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6元/股调整为5.90元/股,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发布了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公司及时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43,162,4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最高成交价为5.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6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480,397.10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最新的法规要求继续推进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公告编号:临2019-073

债券代码:136783 债券简称:16金发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金发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16

●回售简称:金发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日:2019年10月14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10月21日

●债券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重要提示:

1、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日进行申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申报,若投资者未做申报,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4、本次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36783,债券简称:16金发01,以下简称“16金发01”或“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首期债券为5年期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发行首日或起息日:2016年10月21日。

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本金兑付日:2021年10月21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之前的第5个交易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3、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14、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6、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17、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公司本期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2016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0日)票面利率为3.1%。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公司选择不调整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后2年(2019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0日)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仍为3.1%。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100916

2、回售简称:金发回售

3、回售申报日:2019年10月14日,即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之前的第5个交易日。

4、回售价格: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5、回售申报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申报,逾期未办理回售申报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10月21日。发行人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为申报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8、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10月21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0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3.10%,每手“16金发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1元(含税)。

3、付款方式:公司将按照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申报程序

1、申报回售的“16金发01”债券持有人应在2019年10月14日的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代码为100916,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16金发01”债券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回售的债券申报回售。“16金发01”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回售选择权的无条件放弃,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对“16金发01”债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报,公司将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年10月21日)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六、回售实施的时间安排

七、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本次回售等同于“16金发01”持有人于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9年10月21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净价)卖出“16金发01”债券。请“16金发01”持有人对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进行慎重判断并做出独立决策,本公告不构成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

八、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九、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辉煌

电话:020-66221416

传真:020-6622141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民

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电话:021-38874800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