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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0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1111号延安饭店二楼华园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宝华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全体董事一致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张桦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秦宝华、董事李安、独立董事卓福民、独立董事朱建弟、独立董事盛雷鸣因故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2人,监事张铁、夏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徐志浩、财务副总监吴峰宇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600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50万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2、3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3、上述第1、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90,946,423股未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方舟、陈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