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7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驼铃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近日,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建水县驼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驼铃投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建水县驼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工业园区众创空间1栋1单元114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本
注册资本:27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673681795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文化创意策划咨询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工业园区众创空间1栋1单元114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刘国本,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
2、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5号万达广场12幢1单元22层1室
法定代表人:刘国本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69513491X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对普通机械加工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证券的投资。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5号万达广场12幢1单元22层1室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10月14日,驼铃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6,087,286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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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驼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9,272,388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2%;公司控股股东刘国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驼峰投资、驼铃投资,合计持有公司411,391,884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2%。
本次权益变动后,驼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3,185,102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刘国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驼峰投资、驼铃投资,合计持有公司385,304,598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驼铃投资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了《骆驼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于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30日披露了《骆驼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后,驼铃投资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骆驼股份
股票代码:6013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建水县驼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工业园区众创空间1栋1单元114号
权益变动方式: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刘国本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
权益变动方式:股份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5号万达广场12幢1单元22层1室
权益变动方式:股份不变
签署日期:2019年10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建水县驼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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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建水县驼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住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工业园区众创空间1栋1单元114号
(三)法定代表人:刘国本
(四)注册资本:2700万元人民币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6736817950
(六)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文化创意策划咨询
(八)经营期限:长期
(九)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工业园区众创空间1栋1单元114号
(十)联系电话:15997172886
(十一)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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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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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刘国本,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
2、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5号万达广场12幢1单元22层1室
法定代表人:刘国本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69513491X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对普通机械加工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证券的投资。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5号万达广场12幢1单元22层1室
联系电话:0710-3116316
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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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刘国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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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骆驼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自身发展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6月10日披露了《骆驼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于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30日披露了《骆驼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骆驼股份股票。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骆驼股份69,272,388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骆驼股份总股本的8.02%;公司控股股东刘国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驼峰投资、驼铃投资,合计持有骆驼股份411,391,884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骆驼股份总股本的47.6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骆驼股份43,185,102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骆驼股份总股本的4.999%,不再是骆驼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刘国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驼峰投资、驼铃投资,合计持有骆驼股份385,304,598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骆驼股份总股本的44.6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10月14日,驼铃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6,087,286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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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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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骆驼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骆驼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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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建水县驼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本
签署日期: 2019年10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刘国本
签署日期: 2019年10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本
签署日期:2019年10月14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骆驼股份办公地点。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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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建水县驼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本
日期: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