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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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动减持情况及可能继续被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2019-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公告编号:2019-103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动减持情况及可能继续被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国生先生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0月14日期间被华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平仓处置,另接到柴国生先生的通知,因平仓处置未覆盖相应债务,部分股份可能会继续被华泰证券实施违约处置,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柴国生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2019年10月14日,柴国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7,334,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4%。

二、前期被动减持的实施情况

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0月14日,柴国生先生被华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平仓处置情况如下:

2019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动减持情况及可能继续被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该公告发布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按30天/月计算)减持期限将于2019年11月6日届满。

截至2019年10月14日,柴国生先生因股票质押违约累计被平仓处置的雪莱特股份为26,7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

上述被动减持事项,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动减持情况及可能继续被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

三、可能继续被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内容

1、触发华泰证券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的剩余股份数量及比例

经向华泰证券了解,截至2019年10月14日,柴国生先生于华泰证券办理的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的剩余股份为77,14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2%,占其个人持股总数的35.49%。

2、减持数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柴国生先生被动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因柴国生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其2019年可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年初持股总数的25%。

华泰证券将根据柴国生先生的债务偿还情况进行违约处置,具体处置的时间、股数、方式等尚未明确,存在不确定性。

3、减持原因:因柴国生先生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其所持雪莱特股份可能被华泰证券继续实施平仓处置,属于被动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华泰证券自行决定的其他方式。

5、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自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6、减持期间:本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也不排除华泰证券会在任意时间进行处置,具体以华泰证券自行决定和实施的时间为准。

7、减持价格:按华泰证券实施平仓时的价格确定。

被动减持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柴国生先生承诺: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权。

2、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柴国生先生承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雪莱特回购。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自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柴国生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增持公司股份。

4、作为董事的承诺

柴国生先生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若本人离职,则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柴国生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前期被动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有关柴国生先生后续可能发生的被动减持为华泰证券对其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柴国生先生与华泰证券的沟通,华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平仓处置时,会争取任意连续90日内平仓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有关柴国生先生后续可能发生的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被动减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