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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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9-094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0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洲石路642-2号易尚三维产业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梦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共12人,代表股份48,315,3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4,600,613股)的比例为31.2517%。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47,560,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7635%;(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754,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882%。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91,2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12%。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314,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90,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314,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90,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2%;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方啸中、余松竹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9-09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刘梦龙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梦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327,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60%。本次质押股份3,26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11%。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6,3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59%。公司将持续关注刘梦龙先生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