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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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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19-07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15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0)。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19-07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联化科技小微企业创业园项目(以下简称“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了响应黄岩区政府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的要求,盘活公司位于黄岩区江口街道大闸路西地块约200亩的土地,将该地块用于工业地产开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现部分建设完成的工业厂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续将办理预售许可。

根据银行贷款政策,公司拟为购买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工业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与购买客户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买客户所购工业厂房办妥抵押登记时为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联化小微创业园工业厂房的全部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由银行审查确定),上述被担保人若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主要内容

在符合贷款银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贷款银行将为购买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工业厂房的客户提供按揭贷款,公司相应为该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担保。按揭贷款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与购买客户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买客户所购工业厂房办妥抵押登记时为止;

3、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将在上述担保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根据上述担保主要内容为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出具担保函或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是为配合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工业厂房销售必需的、过渡性担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为购买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工业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联化科技小微创业园项目工业厂房的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购买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工业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公司为购买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工业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与购买客户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买客户所购工业厂房办妥抵押登记时为止,符合行业惯例,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为购买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工业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联化科技小微创业园项目工业厂房的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3,682.33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2%,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3,682.33万元,对参股公司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

若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7亿元(其中对进出口公司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江苏联化担保不超过5.4亿元,对德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5亿元,对盐城联化担保不超过2.9亿元,对台州联化担保不超过7.9亿元,对辽宁天予担保不超过0.5亿元,对英国子公司Lianhetech Europe Limited担保不超过12亿元,对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s Limited担保不超过5亿元,对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0.5亿元,对联化小微创业园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不超过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8.54%。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19-08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15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0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15:00至2019年10月31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0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联化小微创业园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19年10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0月25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19年10月25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