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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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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19-011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10月10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林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的经营管理,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检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营业部。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8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并于2019年9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0万股增加至44,5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0万元增加至44,500万元。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相关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瑞达境外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瑞达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转让给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的瑞达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国际业务将以期货经纪业务为基础,通过融合多张金融牌照,在海外不同国家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逐步成为具备竞争力、为客户提供全球综合金融服务的金融控股集团。为保障公司国际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必须要遵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满足当地监管的要求。鉴于此需要对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的子公司做相应的股权变更。此议案需在取得香港证监会批准后,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郭晓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19-012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郭晓利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认为郭晓利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增选郭晓利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郭晓利先生当选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郭晓利先生简历

郭晓利,性别男,中国国籍,1962年9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政治经济学博士。曾任郑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大连商品交易所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国际期货公司副总裁,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贸易公司交易员,日本ACE交易株式会社营业主任,曾兼任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全国人大财经委《期货法》起草小组顾问,2003年获国家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大连市第十届政协委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19-013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9年10月3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0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31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0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6号楼1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9年10月28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6号楼13层瑞达期货证券部,邮编: 3610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592-2397059。

2、登记时间:2019年10月28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6号楼13层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林娟 联系电话:0592-2681653

传真号码:0592-2397059 电子邮箱:78248750@qq.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1”,投票简称为“瑞达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应填写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为2019年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至2019年10月31日止。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提名郭晓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在了解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次提名合法、有效。

2、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晓利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郭晓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本次董事的提名及程序规范。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提名郭晓利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肖成 陈守德 肖伟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