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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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19-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1证券简称:诺力股份公告编号:2019-08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属于激励范围,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对该部分激励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8.4071元/股,实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176,994.00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日起45日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截止申报期间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苏琳、周伟宝等10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816,8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687726),并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0月21日完成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4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40,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67,675,854股变更为267,535,854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二次解除限售事宜均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的相关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事宜所引致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履行减资、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法定程序,以及就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第二次解除限售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