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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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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2019-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一12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年9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养殖”)从事生猪养殖业务,龙大养殖2019年9月份共销售生猪1.29万头,实现销售收入0.46亿元。

2019年9月份,龙大养殖商品猪销售均价为27.30元/公斤,比2019年8月份上涨16.27% 。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说明:2019年9月公司生猪销量下降主要原因:(1)公司主动调整生猪生产经营计划;(2)为了加大明年生猪出栏量,公司增加繁育母猪的存栏量。

二、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生猪养殖板块中活体销售情况,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等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生猪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覆盖整个生猪生产行业,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且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三、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一12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起始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时间为 2019年6月24日-2020年6月23日,第三个解锁期的锁定期已于2019年6月23日届满。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0月22日;

2、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53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6.85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9%;

3、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关联董事赵方胜回避表决。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2016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符合解锁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锁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3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86.85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9%。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其他授权与终止事项等。

3、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每股5.86元的价格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86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5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6年6月22日,公司发布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2016-056),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16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

5、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一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7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6年10月27日及2017年1月5日的公司公告。

6、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王永忠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0,000股限制性股票。

由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王永忠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000股变为221,000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9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3月14日的公司公告。

7、2017年6月26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8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7年6月23日的本公司公告。

8、2017年9月8日,公司原高管初玉圣持有的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7年9月5日的本公司公告。

9、2017年1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8月25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86元/股调整为3.4471元/股;鉴于激励对象刘震、姜国栋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55,000股(含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转增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9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3月14日的本公司公告。

10、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8年4月28日的本公司公告。

11、2018年7月12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8年7月10日的本公司公告。

12、2019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王辉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9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19年3月14日的本公司公告。

13、2019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纪鹏斌、初玉圣、徐绍涛、接桂平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94,4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10月11日实施完成,符合2016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待回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比例发生变化。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2016-056)中的解锁安排,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第三个解锁期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14.95%。

公司授予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6年6月24日,因此,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为2019年6月24日-2020年6月23日。

(二)、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6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发布《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2016-056),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86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86元/股。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

由于原激励对象迟炳海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最终于2017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其持有的400,000股限制性股票手续。

公司原激励对象王永忠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130,000股限制性股票。

2017 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86元/股调整为3.4471元/股。同时,公司原激励对象刘震、姜国栋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254,000股(含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转增部分)股限制性股票。

2019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王辉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8,000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3月12日,王永忠、刘震、姜国栋、王辉以上四人持有的合计544,000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19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纪鹏斌、初玉圣、徐绍涛、接桂平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94,400股(含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转增部分)限制性股票。

因上述事项,公司本次申请解锁第三个解锁期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变为53名。由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本次申请解锁第三个解锁期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亦相应调整。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0月22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6.85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9%;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3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2016-05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因此前共计四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3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86.858万股。

因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的实施,公司尚在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发生相应变化。本次申请解锁的53名激励对象所持可解锁的286.858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转增前数量为220.66万股)占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授予总数量的14.95%,未超过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的30%,符合解锁数量的规定。

说明1:由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及2019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的实施,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亦相应变化;

说明2: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说明3: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解锁后的买卖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