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0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股票代码:600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1栋12楼4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19年10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说明:如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1栋12楼4号

法定代表人:严钢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零陆拾捌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785497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营业期限:1996年2月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商务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农业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进出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

联系电话:028-85950066

自然人阙文彬先生持有四川恒康99.95%股权,为四川恒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晓兰女士持有四川恒康0.05%股权,系阙文彬先生之配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因四川富润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的债务纠纷,成都中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发布股权拍卖公告,于2019年8月12日10时至2019年8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公开拍卖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34,00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5.14%。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因无人出价,本次拍卖流拍。

2019年9月12日,四川恒康收到成都中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3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孽息,即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作价126,480,000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四川富润,以清偿被执行人欠其相应债务。

2019年9月16日,四川恒康原质押给四川富润的被委托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上述34,000,000股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2019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登公司通知,四川恒康持有的上述本公司3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2.71%,占公司总股本的5.14%,被司法划转至四川富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恒康在未来12个月内无主动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本次司法划转的股份外,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45,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799%,已于2019年10月1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划转,其持有的其他本公司股份188,51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8%,亦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轮侯冻结),其中的51,290,000股同时仍处于质押状态。四川恒康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解除对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轮侯冻结),但如未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则该部分股份仍可能继续被司法处置。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7,512,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42%,为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33,512,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2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执行司法裁定。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1、申请执行人: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0号

法定代表人:秦明,董事长

2、被执行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

法定代表人:李育飞(已变更为严钢)

3、被执行人:阙文彬

住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裁定,将被执行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西部资源3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孽息,即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作价126,480,000元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清偿被执行人欠其相应债务;申请执行人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可持本裁定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解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本院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西部资源3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孽息,即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的冻结。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34,000,000股,系控股股东四川恒康所持有,在本次被司法划转前,已质押给四川富润的被委托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并先后被多个法院冻结及轮候冻结。

2019年9月16日,上述34,000,000股股权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西部资源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恒康工商营业执照;

2、四川恒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成都中院《执行裁定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 钢

2019年10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 钢

2019年10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 钢

2019年10月16日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部资源

股票代码:600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1栋12楼4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19年10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说明:如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1栋12楼4号

法定代表人:严钢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零陆拾捌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785497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营业期限:1996年2月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商品批发与零售;商务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农业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进出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

联系电话:028-85950066

自然人阙文彬先生持有四川恒康99.95%股权,为四川恒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晓兰女士持有四川恒康0.05%股权,系阙文彬先生之配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因民生信托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债务纠纷,北京一中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发布股权拍卖公告,于2019年7月15日10时至2019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公开拍卖四川恒康持有的公司45,00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799%。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因无人出价,本次拍卖流拍。2019年8月15日10时至2019年8月16日10时止,北京一中院将该部分股权再次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115,200,000元,再次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鉴于此,民生信托向北京一中院申请以二拍保留价人民币115,200,000元接受上述财产抵债。北京一中院经审查应予准许,并下发《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西部资源45,000,000股股票作价人民币一亿一千五百二十万元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名下以折抵相应债务。

2019年10月10日,四川恒康原质押给牛永华的上述45,000,000股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2019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中登公司通知,四川恒康持有的上述本公司4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划转,其中,21,014,900股划转至至信267号信托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3.175%;23,985,100股划转至至信268号信托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3.6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恒康在未来12个月内无主动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本次司法划转的股份外,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34,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14%,已于2019年9月18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划转,其持有的其他本公司股份188,51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8%,亦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轮侯冻结),其中的51,290,000股同时仍处于质押状态。四川恒康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早日解除对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轮侯冻结),但如未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则该部分股份仍可能继续被司法处置。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33,51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8%,为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88,51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阙文彬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执行司法裁定。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1、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19层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2、被执行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75号

法定代表人:李育飞(已变更为严钢)

原法定代表人:阙文彬

3、被执行人:阙文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裁定,解除被执行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西部资源45,000,000股股票的冻结;将被执行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西部资源45,000,000股股票作价人民币一亿一千五百二十万元过户至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名下以折抵相应债务,上述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时起转移;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45,000,000股,系控股股东四川恒康所持有,在本次被司法划转前,已质押给牛永华,并先后被多个法院冻结及轮候冻结。

2019年10月10日,四川恒康原质押给牛永华的上述45,000,000股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西部资源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恒康工商营业执照;

2、四川恒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北京一中院《执行裁定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 钢

2019年10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 钢

2019年10月1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 钢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