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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9-045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8日发出,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新疆青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550万元。

二、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林园变更为新疆阿拉尔市秋收大道西1245号,将登记机关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迁移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情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四、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互为对方申请银行贷款时提供有效的连带责任信用担保。详情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鑫国资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9-046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18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变更前: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林园

登记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变更后:

注册地址:新疆阿拉尔市秋收大道西1245号

登记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截止目前,公司的办公地点尚未搬迁,因此与投资者相关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等暂保持不变,未来如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另行披露。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地址的变更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9-047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鑫国资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互相担保人名称: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互相担保金额:人民币3亿元

●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66,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为缓解资金压力,需向银行贷款,经公司与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鑫国资”)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互为对方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有效的信用担保。

2、2019年10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3、新鑫国资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4、此项担保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阿拉尔市新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龚希全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1号楼205室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土地开发整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共设施投资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设备、场地租赁服务;苗木种植及销售;污水处理服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食品销售;水果、蔬菜,农副产品收购、包装、销售,电子商务服务。

股东:一师国资委出资16,830万元,持有新鑫国资51%的股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资16,170万元,持有新鑫国资49%的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19年6月30日,资产总额871,984.23万元,负债总额362,031.19万元,净资产505,444.05万元,资产负债率41.52%;营业收入37,056.65万元,净利润1,155.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12万元。

三、互保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与新鑫国资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互为对方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有效的连带责任信用担保。互保总额度人民币3亿元(叁亿元整),额度在互保期限一年内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互保事项,同意与新鑫国资双方互为申请银行贷款时提供连带责任互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议所审议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要求,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议所审议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是66,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95%,占总资产的7.92%。

截止目前,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2019-048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7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7日

至2019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8月3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10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6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7:00。

3、登记地点:

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 熊学华

电话:0997-2813793

传真:0997-2811675

邮政编码:843005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9年11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