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0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

2019-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齐心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就本次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安排,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同意齐心集团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齐心集团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保荐机构承诺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审计机构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验资机构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