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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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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8、西安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西安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9、成都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成都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0、沈阳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沈阳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1、九顶软件

经立信审计的九顶软件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2、南宁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南宁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3、福州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福州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4、上海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上海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5、重庆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重庆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6、青岛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青岛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7、江西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江西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8、合肥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合肥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9、深圳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深圳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杭州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杭州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1、昆明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昆明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2、雄安广电计量

经立信审计的雄安广电计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自认监委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以来,行业总营收已从2013年的1,398.51亿元上升至2018年的2,810.50亿元,行业内企业家数也从2013年的2.48万家上升至2018年的3.95万家。从检验检测服务业经统计的数据可以看出,行业目前正处在快速增长期,大量的企业涌入检验检测服务业,行业的发展趋势向好。

募投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七个核心地点战略扩张的产业化计划,以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不断夯实自身实力,进一步发挥公司优势,增强公司服务的市场竞争力,抢占市场份额,满足公司在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战略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计量、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电磁兼容检测、环保检测、食品检测、化学分析均有大幅增长。然而,公司设备使用的紧张状况制约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且公司多个核心地点的子公司业务相对单一,检测服务无法满足客户的一站式需求,甚至无法满足当地客户对检测时效性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公司延续了近年来高速扩张的战略,在七个核心地点投入相应设备,以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夯实公司实力。

相比大多数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目前公司在品牌、资质、地域、技术和管理上均具有明显优势;公司的服务也遵循以客户为本的原则,客户满意度均较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发挥公司优势,增强公司服务的市场竞争力,抢占市场份额,满足公司在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战略需求。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本公司特别风险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除前述特别风险外,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实验室场地租赁风险

公司租赁的部分场地为划拨土地、集体土地上建成房屋,或存在其他权属瑕疵,存在搬迁风险。其中,武汉广电计量租赁的武汉龙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场地所用土地为划拨用地,深圳广电计量租赁的银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场地因历史遗留问题而存在权属瑕疵,该两处场地均为公司试验场地,若因权属瑕疵问题影响到当地子公司正常运营,公司的经营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骨干员工流失的风险

检验检测服务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优秀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市场人员对于公司的管理水平、技术研发、业务拓展起着关键作用。我国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速度较快,检验检测服务机构面临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缺口日益增大,行业内对人才争夺日趋激烈。公司历来重视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关人才,并通过相应的激励机制稳定骨干员工。若人才竞争加剧导致公司难以持续吸纳优秀人才,流失骨干员工,公司的经营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增加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6-2018年末及2019年6月30日,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9,093.11万元、30,133.49万元、49,419.32万元、61,685.90万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66%、20.62%、24.63%、28.24%。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装备企业、乘用车整车制造企业、电子电器设备制造企业、家电产品制造企业、航天航空和轨道交通领域内的大型制造商等,资信优良、回款记录良好,且多与公司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逐步增加,应收账款的大幅增加会造成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减少,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如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发生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加大。

(四)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下属22个控股子公司、3个参股公司、34个分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成长,营业收入由2016年的58,976.45万元增长到2018年的122,788.24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4.29%。随着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分支机构不断增多,公司的管理体系将日趋复杂,运营难度增大,客观上对公司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及人员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将受到制约,竞争力将被削弱,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五)高速增长放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2016-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58,976.45万元、83,709.67万元、122,788.24万元、61,755.33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44.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284.58万元、8,405.66万元、10,687.98万元、1,978.07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42.21%。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较快增长,但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成长仍然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资金投入、市场推广、企业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任何不利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至下滑。

(六)销售收入季节性风险

下图为公司2016-2018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分月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装备企业、乘用车整车制造企业、电子电器设备制造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特殊行业、汽车行业大客户,以及环保检测和食品检测等政府采购,一般在上半年进行采购立项、履行招标等程序,因此大订单多在上半年完成签订,而由于检测业务周期较长,实际合同履行完成时间基本集中在下半年,导致四季度检测收入明显提升。公司销售收入具有各季度的不均衡性,而费用发生则相对均衡,导致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及利润较低,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七)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义务的风险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涉及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司2013年6月,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500万元时,涉及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1,500万元转增股本。依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的通知》(粤地税发[1998]221号),“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奖励或分配给员工的股份红利,直接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列为个人所得税计税所得额”,自然人股东就该等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未申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也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于2018年8月6日出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红利奖励个人所得税情况说明》,确认公司前述股改及权益分派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可不列为相关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所得额。上述广东省地方性规定与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相悖,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的相关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相关自然人前述未申报纳税事宜距今已满五年,依据国税函[2009]326号文的上述规定,相关自然人将不会因前述未申报纳税事宜受到行政处罚。且相关自然人股东已书面承诺:如若税务主管部门进行追缴或要求公司代缴,将以自有资金申报缴纳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如有);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追缴而相关自然人股东未如期足额缴款税款导致公司承担代缴义务的,公司在承担代缴义务后有权扣减对该等自然人股东的分红,扣减金额等于代缴金额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八)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助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6年至2018年,发行人享受此税收优惠;子公司山锋测控、天津广电计量、无锡广电计量、湖南广电计量、深圳广电计量在2016年至2018年享受此税收优惠;子公司北京广电计量、河南广电计量、武汉广电计量、成都广电计量在2017年至2019年享受此税收优惠;子公司西安广电计量和沈阳广电计量在2018年至2020年享受此税收优惠。九顶软件为软件企业,2016年度、2017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至202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发行人及其相关子公司未能通过相关认定,相关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税收政策,从而给本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广电计量、山锋测控、天津广电计量、无锡广电计量、湖南广电计量、深圳广电计量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将在2019年年底前陆续到期,上述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能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从而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之优惠税率,因此2019年1-6月,暂按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上述公司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将采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主要是各级政府为支持公司的项目开发、科技研发和企业发展,依据规定提供给公司的各项资金。公司存在政府补助不确定性和政府补助减少对盈利水平造成影响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税收优惠及计入损益的政府补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行业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公司运营管理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公司对这些项目的市场、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慎重、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在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业务链条、拓宽市场领域、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以及市场销售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致使项目的开始盈利时间和实际盈利水平与公司预测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如果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实施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投资项目失败的风险。

(十)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2016-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收益率分别为15.86%、11.89%、14.05%、2.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分别为0.26元、0.34元、0.43元、0.0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净资产收益率也将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二、重大合同

(一)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上述未履行完毕的销售合同的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

(二)重大借款合同

1、2019年1月3日,广电计量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并购贷款合同》(编号:GE并字38702019001),贷款金额为3,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日,贷款用途为置换股权收购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按年调整。

2、2018年11月29日,广电计量与浦发银行广州东湖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82112018280183),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利率以基准利率加68.25BPS计算(其中基准利率为每笔贷款发放日浦发银行公布的1年期限年利率)。

3、2018年11月29日,广电计量与浦发银行广州东湖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82112018280180),贷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11月28日,利率以基准利率加68.25BPS计算(其中基准利率为每笔贷款发放日浦发银行公布的1年期限年利率)。

4、2018年11月9日,广电计量与浦发银行广州东湖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82112018280152),贷款金额为5,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11月8日,利率以基准利率加68.25BPS计算(其中基准利率为每笔贷款发放日浦发银行公布的1年期限年利率)。

5、2018年10月10日,广电计量与浦发银行广州东湖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82112018280132),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9日,利率以基准利率加85.65BPS计算(其中基准利率为每笔贷款发放日浦发银行公布的1年期限年利率)。

6、2018年9月26日,广电计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工行天河支行2018年流借字第00370号),贷款金额为3,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8日至2019年9月27日,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每笔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浮动幅度为加47.5BPS)。

7、2018年9月6日,广电计量与浦发银行广州东湖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82112018280114),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5日,利率以基准利率加85.65BPS计算(其中基准利率为每笔贷款发放日浦发银行公布的1年期限年利率)。

8、2016年5月26日,湖南广电计量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长沙银行人民币借款合同》(编号:S201306280111),贷款金额为3,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5日,利率为5.88%/年。

9、2019年2月27日,广电计量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天河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工行天河支行2019年流借字第00138号),贷款金额为5,9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利率为4.785%/年。

10、2019年3月14日,广电计量与交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粤天河2019年借字19027号),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4日,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至1年(含1年)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为准。基准利率适用日为贷款入账日。

11、2019年5月27日,广电计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GDK475860120190036),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利率为4.5675%/年。

12、2019年4月17日,广电计量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天河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工行天河支行2019年流借字第00240号),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10日,利率为4.785%/年。

(三)其他重大合同

1、2018年6月25日,无锡广电计量与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编号:W-H-WX-GDJL-2018007-1),租赁成本为4,000万元,租赁期限自2018年6月6日至2021年7月27日,租金总额为4,292.92万元,租赁年利率为4.75%,留购价款为0.1万元。

2、2018年5月23日,广电计量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编号:IFELC18D29ENU-L-01),租赁成本为5,000万元,租赁期限自2018年6月6日至2021年7月27日,租金总额为5,388.16万元,租赁年利率为4.96%,留购价款为0.1万元。

3、2017年9月18日,公司与光大证券签署《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根据协议,光大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承担本次发行的尽职推荐、发行承销、上市及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依据协议支付给光大证券承销和保荐费用。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亦未发生本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发行时间安排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询。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查阅。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

(上接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