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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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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变动分析: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102,292,106.79 元,减幅为43.6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还部分银行贷款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末有所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26,554,672.70元,减幅99.66%,主要原因是在报告期内子公司洛阳嘉盛到期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所致。

3、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 116,808,685.26 元,减幅为30.66%,主要原因是在报告期内到期承兑,背书转让所致,其中合肥同智减少73,816,577.00元,母公司减少74,133,531.93元。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6,375,976.20元,增幅为48.1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投标保证金和往来借款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 155,197,640.14 元,增幅为204.68%,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原有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增加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增加 6,040,366.92 元,增幅为990.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亿都智能在报告期内新添置模具费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2,996,097.70 元,增幅为68.83%,主要原因是合肥同智机电及福建银河骏鹏在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募投项目工程款等较上年末增加所致。其中福建骏鹏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13,692,278.50元,合肥同智机电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5,682,345.58 元。

8、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 253,700,000.00 元,减幅为39.61%,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归还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 39,253,859.09 元,减幅为32.37%,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到期承兑所致。

10、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减少 9,525,742.68 元,减幅为41.78%,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减少了部分预收款所致,其中合肥同智客户预收款减少5,850,418.01元,银河母公司客户预收款减少5,362,615.24 元。

11、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 21,841,410.83 元,减幅为62.82%,主要原因是母公司上年末的应交增值税在本报告期内缴纳,使得公司在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较上年末有所减少。

12、应付利息较上年末减少434,776.46 元,减幅为46.88%,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借款本金下降导致应付利息减少。

(二)利润表中有较大变动情况的项目及原因

单位:元

变动分析: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6,881,387.76 元,主要原因是机顶盒业务收入下降,相应的安装维修费减少18,398,068.29元,销售佣金减少4,712,633.94元。

2、公司的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21,921,928.40 元,主要原因是在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减少利息支出及收到客户逾期利息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31,697,282.91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回逾期应收账款转回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14,298,627.08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理财收益同比减少所致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其中母公司处置资产收入2,906,347.61元。

6、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末增加1,986,660.03 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孙公司合肥合试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变动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72,588,078.39 元,主要原因是在报告期内购买商品、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08,194,851.28,支付经营性费用同期减少40,783,222.85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88,837,902.93元,主要原因是在报告期内收到理财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44,200,000.00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6,478,023.69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160,703.05 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10月12日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截至2019年10月7日,公司回购股份完成,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02,035股,总金额为人民币37,620,876.33元(不含手续费),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23%,最高成交价为3.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8元/股。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

2019 年 10 月 21 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1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在合肥同智机电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三季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2.7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母公司使用不超过1.1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0.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上限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鉴于关联董事张红、吴建明、林超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五、会议审议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鉴于关联董事张红、吴建明、林超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六、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五)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六)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七)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鉴于关联董事张红、吴建明、林超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因此,董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年审会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承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已超过8年,根据公司内控管理要求,在遵循《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下午14:45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9年10月21日在合肥同智机电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革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三季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2.7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上限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鉴于关联监事李春燕、顾革新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了《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关联监事李春燕、顾革新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在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6日 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31日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更换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别说明:

议案1、2、3、4、6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所有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1月1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吴雁、徐鸽 邮箱:yhdm@yinhe.com

联系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邮编:2156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519”,投票简称:“银河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股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11月6日召开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 日。

委托日期:2019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换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公司原年审会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连续承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已超过8年,根据公司内控管理要求,在遵循《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前提下,董事会一致同意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容诚2019年度的审计费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允、客观地评价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电子”)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同智”)拟使用不超过0.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不超过2.7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向杨晓玲等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共计97,435,892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19,999,915.20元。2016年9月23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1,519,999,915.20 元缴付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5号《验资报告》。2016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3日,公司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97,435,89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投资计划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9年9月 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8,041.91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38,265.02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10,1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62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495.02万元。

公司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原计划投资42,504.94万元建设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于聚焦现有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的考虑,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83.67万元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便于研发和生产的紧密结合,减少沟通成本,加强研发效率,同时为了增加公司流动性,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目前,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合计12,045.0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的说明

2018年10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止2019年10月16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39,4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随项目的建设进展而逐步付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2.76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12个月)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300万元左右。

经自查,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之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3)经审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2.7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7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银河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并未违反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银河电子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此类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银河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承诺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及时足额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3、截至2019年10月16日,银河电子已将前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9,4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

4、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银河电子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4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上限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号《关于核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向杨晓玲等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共计97,435,892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19,999,915.20元。2016年9月23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1,519,999,915.20 元缴付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5号《验资报告》。2016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3日,公司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97,435,89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投资计划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在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9年9月 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8,041.91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38,265.02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10,1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62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495.02万元。公司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原计划投资42,504.94万元建设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于聚焦现有新能源电动汽车空调压缩机业务的考虑,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永久补流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完成注销。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83.67万元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便于研发和生产的紧密结合,减少沟通成本,加强研发效率,同时为了增加公司流动性,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目前,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合计12,045.0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投资情况

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随项目的建设进展而逐步付款,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额度及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上限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投资期限: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此次投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

决策程序: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额度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权限范围,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为10,150万元。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上限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上限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银河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银河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尚需提交银河电子股东大会审议;

2、银河电子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银河电子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银河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