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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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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顾剑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雪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海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顾剑波

日期 2019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9-052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关联方申请借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金通公司向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1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5%(含本数)。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9-053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关联方

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帆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公司”)发生的借款融资业务属于正常经营业务,且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公允合理水平内,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通租赁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最高担保余额(即宁波热电为金通租赁在担保有效期内任意时点的最高担保数额)从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

现根据控股子公司金通租赁经营发展需要,经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金通租赁向金帆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创投公司申请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5%(含本数)。公司按51%股权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金通租赁为公司重要子公司,金帆公司为持有金通租赁49%股权的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1)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帆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祥;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灵江路366号1幢(18-1)室1806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另一方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9月30日,金帆公司总资产10.99亿元,净资产9.5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87.50万元,净利润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灵江路366号1幢(18-1)室1825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融)资等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另一方股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三级全资公司。

截至2019年9月30日,创投公司总资产12,115万元,净资产12,07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8.89万元,净利润116.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金通租赁向金帆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创投公司申请借款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

2、借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5%(含本数)。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通租赁开展的日常融资租赁业务具备融资需求,选择金帆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创投公司为资金供给方,主要是基于其市场化利率水平及其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此外,公司也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9-054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98.93%股权、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40%股权、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51.49 %股权,交易价格合计113,957.35万元。2019年5月25日,公司发布《宁波热电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全部完成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6月26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由于公司与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在其合并入本公司前后均受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18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数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对2018年1-9月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对2018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追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报表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9-055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9-056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监事邹希先生的《辞职报告》,邹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一职。公司监事会对邹希先生任职工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9年10月21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报告》,经过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王佳琳女士将作为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监事(简历后附)。

职工监事王佳琳女士将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的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简历:

王佳琳 女,199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专员,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

公司代码:600982 公司简称:宁波热电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