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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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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立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37.76万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4,284.60万元的影响后,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22.36万元,同比减少0.07%。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688.20万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12,798.51万元的影响后,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486.71万元,同比减少4.42%。

年初至报告期末,因互联网金融业务客户贷款净增加额2.30亿元,扣除该因素影响,互联网媒体及数字营销业务等产生经营性现金净流入约为2.35亿元,较上年同期同口径的互联网媒体及数字营销业务产生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持平。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1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赵立仁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9-093)。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2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9-093)。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94)。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4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财政部于2019 年9 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废止。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