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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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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小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92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1,16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董事会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详见公司2019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2019-06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此事项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详见公司2019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2019-063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止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非因前述第(一)项原因导致与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激励对象陈永涛因已离职,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1,16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783,6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766805)。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19年10月25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已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在2019年8月5日出具了《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出股权激励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等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10 月 23 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93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其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符,并同意对外报出。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 10月 23 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94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与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符。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23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83 公司简称:建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