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滕用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顺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上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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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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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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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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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9-05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1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上午9: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其中董事滕用伟、滕用严、肖阳、刘微芳、吴丹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6、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召集和主持。
7、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19年10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将于2019年10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限为一年(自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算)。
授信申请方案如下: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
2、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
3、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整;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整;
5、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分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
6、剩余7,600万元额度,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与相关银行的洽谈情况向不特定银行申请。
在上述综合授信的申请总额度内,各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可作适当调整,并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用于公司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和各家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各笔授信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不超过一年,自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算;如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中对授信有效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机器设备、应收账款、存款等)作抵(质)押担保或以公司信用作保证,或商请其他法人和/或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抵(质)押和/或信用担保。
授权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洽谈、签署、执行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并办理综合授信项下的商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一切相关业务,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应按相关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占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8.04亿元)的比例为49.7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之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决议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9-05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1、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1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上午10:00点
3、会议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5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其中监事郑宗行采用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6、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味召集并主持
7、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公允,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9-05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