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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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9-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开始;

(2)A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9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孙树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39人,代表股份3,515,216,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24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4人,代表股份3,237,512,08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8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人,代表股份31,807,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4%);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77,704,42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39%。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会议议案获得了通过。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表决情况:

说明: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说明

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苏敦渊、王浩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