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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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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PHUA LEE MI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饶乐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正常,1-9月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整体持平,第三季度收入较去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收入结构调整,各业务自身的季节性特点导致。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新能源行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02亿元,移动终端行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1.2亿元,电子烟行业收入较去年同期略有增加。

年初至报告期末毛利率稳定,净利润下降主要是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增加所致。其中,由于汇率波动等原因导致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216万元;中山项目投产,管理费用增加400万元,以及管理人员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640万元导致。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分列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 年10月22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含3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与整体经营需要,解决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场地所需,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与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东投资”)共同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交易标的”、“深圳帝光”)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深圳帝光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7,686.44 万元人民币,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7,686.44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的资金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自筹。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签署、变更登记等程序性事项及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负债及担保的处理等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

瑞东投资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少明先生与其配偶张青青女士控制的企业,其中,刘少明先生持有瑞东投资99.01%的股权,张青青女士持有瑞东投资0.99%股权,同时,张青青女士担任瑞东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帝光为瑞东投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少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须经参加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制度》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提议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48320003号)

5、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S123号)

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7、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 年10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及《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布局与整体经营需要,解决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场地所需,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与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东投资”)共同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交易标的”、“深圳帝光”)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深圳帝光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7,686.44 万元人民币,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7,686.44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的资金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自筹。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签署、变更登记等程序性事项及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负债及担保的处理等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

瑞东投资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少明先生与其配偶张青青女士控制的企业,其中,刘少明先生持有瑞东投资99.01%的股权,张青青女士持有瑞东投资0.99%股权,同时,张青青女士担任瑞东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帝光为瑞东投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少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须经参加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483220003号)

3.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S123号)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本次方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津贴: 每人每年10 万元(含税)。

(3)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10 万(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每人每年3.6万元(含税)。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资按月发放,未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和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以上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说明

公司原聘请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瑞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瑞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瑞华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事务所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营业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健事务所是一家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拥有36年的丰富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服务能力,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债务重组》。

3、财务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具体变更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2)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

4、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价格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与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东投资”)共同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交易标的”、“深圳帝光”)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深圳帝光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7,686.44 万元人民币,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7,686.44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的资金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自筹。

截至2019年6月30日,标的公司的负债总额为25,490.22万元。其中,标的公司应偿还瑞东投资的借款本息合计为12,781.14万元(下称“债务一”),应偿还农商行龙华支行的贷款余额为12,323.95万元(下称“债务二”)。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拟通过向标的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协助标的公司偿还债务:(1)对于债务一,公司将在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90日内向瑞东投资偿还;(2)对于债务二,公司将按照农商行龙华支行与标的公司的还款约定,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债务二存续期内,为避免瑞东投资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续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与农商行龙华支行沟通协调,以公司为标的公司债务二提供的其他担保替代瑞东投资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标的公司提供的担保。

瑞东投资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少明先生与其配偶张青青女士控制的企业,其中,刘少明先生持有瑞东投资99.01%的股权,张青青女士持有瑞东投资0.99%股权,同时,张青青女士担任瑞东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帝光为瑞东投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刘少明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936681R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青青

5、注册资本:101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1月18日

7、经营期限至:长期

8、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光侨路九号路帝光数码科技工业园第二栋101

9、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动产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0、股权结构:

11、关联关系:瑞东投资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少明先生与其配偶张青青女士控制的企业,其中,刘少明先生持有瑞东投资99.01%的股权,张青青女士持有瑞东投资0.99%股权;同时,张青青女士担任瑞东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10428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青青

5、注册资本:8,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6年1月19日

7、经营期限至:2036年01月09日

8、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光侨路九号路帝光数码科技工业园第二栋101

9、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平板显示器、LED光电器件、保险丝、LCD模块、背光源、电子元器件(不含限制项目及国际许可证管理产品)(生产项目在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仅限自货自运)

10、股权结构:

11、关联关系:深圳帝光为瑞东投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瑞东投资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少明先生与其配偶张青青女士控制的企业,其中,刘少明先生持有瑞东投资99.01%的股权,张青青女士持有瑞东投资0.99%股权;同时,张青青女士担任深圳帝光执行董事、总经理。

12、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深圳帝光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为以自有房屋提供租赁。

(二)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1、主要资产概况

标的公司目前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

(1)坐落于光明街道东长路的A608-0133号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34,930.56平米)及地上建筑物(合计房屋面积为50,365.24平米),土地使用证号: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92155,土地使用期限至2057年6月28日;

(2)坐落于福田区深南大道与彩田路交界西南的星河世纪大厦A栋23层的16套商品房(合计房屋面积为1,223.84平米),土地使用期限至2074年9月12日。

2、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

深圳帝光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于2018年1月签订了《授信合同》(合同编号001202018K00014),前述合同约定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向深圳帝光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36个月,从2018年1月25日起到2021年1月24日止。由深圳帝光以其所拥有星河世纪大厦的16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深圳帝光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于2018年11月签订了《授信合同》(合同编号001202018K00211),前述合同约定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向深圳帝光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36个月。由深圳帝光以其所拥有的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92115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三)标的公司主要负债情况

1、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披露日,深圳帝光正在执行的银行授信合同如下:

2019年10月9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与深圳帝光、瑞东投资、刘少明签订了《授信合同补充协议》(编号:001202018K0001403Z、001202018K0021101Z),同意深圳帝光在授信人处业务合同号为001202018K00014、001202018K00211授信额度项下贷款做出如下变更:临时解除瑞东投资持有的深圳帝光100%股权质押登记,用于办理股权变更;自解除股权质押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将深圳帝光100%股权质押在授信人处,否则授信人有权将代扣利率自出账之日起上浮50%并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在上述授信合同下,截至2019年6月30日,深圳帝光贷款余额为12,323.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标的公司向瑞东投资借款情况

2017年1月1日,深圳帝光与瑞东投资签订了《借款合同》,瑞东投资同意向深圳帝光提供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用于深圳帝光各类借款、银行本息或其他经瑞东投资同意的其他用途,借款期限自瑞东投资首次发放借款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止,贷款利率为年利率,年利率为8%,在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付息,如提前归还借款,应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约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截至2019年6月30日,深圳帝光向股东瑞东投资借款本金余额为9,736.87万元,利息为3,044.27万元(年利率为8%)。

(四)标的公司权属状况

瑞东投资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为担保标的公司对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下称“农商行龙华支行”)的借款,标的公司100%股权已质押予农商行龙华支行。

瑞东投资、标的公司及瑞东投资的股东与农商行龙华支行签署了《授信合同补充协议》(编号:001202018K0001403Z)及《授信合同补充协议》(编号:001202018K0021101Z),载明农商行龙华支行同意临时解除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质押登记,用于办理收购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除标的公司100%股权质押登记的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五)标的公司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2018年7月25日,深圳市意添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添龙”)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帝光、瑞东投资、科瑞技术,以未按约定执行意添龙与深圳帝光于2015年10月27日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书》为由,要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服务费161.60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16.35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018年12月29日,深圳帝光提起反诉,要求判令双方之间的《委托服务合同书》无效以及意添龙返还深圳帝光已支付的70万元服务费,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六)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48320003号),深圳帝光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七)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1、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S123号)

2、评估机构名称: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3、评估机构资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4、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

5、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深圳帝光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从事平板显示器、LED光电器件、保险丝、LCD模块、背光源、电子元器件的生产企业。2016年瑞东投资收购深圳帝光后,深圳帝光主营业务已全部停止,近年业绩处于亏损状态,目前业务仅为自有房地产的租赁业务,公司收购深圳帝光的目的是为解决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场地所需。由于未能收集到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结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诸多因素可比的上市公司以及可比交易案例资料,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资产基础法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能够反映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成本,因此根据此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对深圳帝光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中,针对深圳帝光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厂房宿舍等建筑物,根据各物业的产权状况、使用状况、所收集的市场资料等情况,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土地使用权则根据产权状况、开发状况、所收集的市场资料等情况,采用了类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因本次评估已对深圳帝光的物业资产均采用收益途径估值,故本次评估未再采用收益法对深圳帝光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6、评估结果: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的市场状况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7,686.44万元,其中:

(1)总资产账面值7,005.63万元,评估值33,176.66万元,增值率373.57%;

(2)总负债账面值25,490.22万元,评估值25,490.22万元,增值率0%;

(3)净资产账面值-18,484.59万元,评估值7,686.44万元,增值额26,171.03万元。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29日止。

(八)标的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情况

由于深圳帝光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为以自有房屋提供租赁,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法提供深圳帝光的盈利预测报告。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为7,686.44万元人民币,是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S123号)中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以现金方式支付。

本次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考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受让方: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瑞技术”或“甲方”)

转让方:深圳市瑞东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瑞东投资”或“乙方”)

目标公司: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帝光”、“目标公司”或“丙方”)

(二)本次交易的价格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19]第S123号《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帝光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的价格为7,686.44万元。

(三)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支付

1、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843.22万元,即股权转让款的50%。

(1)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生效;

(2)丙方没有发生重大不利的事由;

(3)乙方、丙方在本协议及相关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且乙方、丙方未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

(4)甲方聘请的法律、财务及评估顾问已完成对丙方的尽职调查,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5)丙方与农商行龙华支行签署补充协议,农商行龙华支行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办理完毕农商行龙华支行对于目标公司100%股权质押登记的注销手续;

(6)丙方已提供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决定;

(7)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就本次交易进行审议并作出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

2、乙方应自收到首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90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843.22万元,即股权转让款的50%。

(四)标的公司负债及担保的处理

1、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拟通过向目标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协助目标公司偿还债务:

(1)对于债务一,甲方将在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90日内向乙方偿还;

(2)对于债务二,甲方将按照农商行龙华支行与目标公司的还款约定,向目标公司提供借款。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债务二存续期内,为避免乙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甲方持续发生关联交易,甲方将与农商行龙华支行沟通协调,以甲方为目标公司债务二提供的其他担保替代乙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目标公司提供的担保。

(五)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损益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应保证过渡期期内本着诚信、善意的原则运营目标公司,不挪用目标公司资金,不能给目标公司增加日常运营以及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以外的负债,不得对目标公司的资产新设抵押、质押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或权利限制;

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对目标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鉴等进行核查,乙方、目标公司对上述核查全力予以配合和支持;

3、本协议签署后,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目标公司股权,并且不得在目标公司股权增设质押或其他形式的第三方权益;

4、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在过渡期内发生任何重大减值因素,如灾难、被政府收回、征收或出现其他任何严重影响其价值的情形,甲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要求乙方偿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形外,目标公司不得存在放弃、免除、减少债权或其他重要的权利或者作出不利变更的事实。

(六)乙方特别声明与保证

1、乙方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了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理解本协议签署后的法律后果,其系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签署本协议,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无权处分、无权代理等意思表示瑕疵;

2、已就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向甲方及甲方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及时的披露,没有遗漏、误导和虚构;乙方向甲方及甲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材料、物品、声明、描述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目标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该主体的注册资本合法合规,不存在迟延缴纳、虚报或抽逃注册资本等违法违规情形;

4、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目标公司不签署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的股权、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任何协议或意向性约定,或签署可能影响目标公司未来发展可能构成重大障碍的任何协议或意向性约定;

5、除向甲方披露的信息外,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债权债务,也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保证而导致的或有负债,否则,相关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19-035

(下转1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