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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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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2019-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9-099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持有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7,037,9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4.01%),其一致行动人施雄飚、薛长煌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1,6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26%)和19,016,3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4%)。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雄飚、薛长煌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8,915,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在上述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及减持数量。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施雄飚、薛长煌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施延军、施雄飚、薛长煌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拟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48,915,6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施延军及薛长煌本年度拟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施延军及施雄飚、薛长煌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相应减持比例合并计算。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施延军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承诺

施延军在金字火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股份锁定期限为2010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3日。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2、作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承诺

施延军从金字火腿上市起至2017年7月4日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18年4月23日起至今担任公司总裁,其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本公告日,施延军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薛长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作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减持承诺

薛长煌在金字火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股份锁定期限为2010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3日。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2、作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承诺

薛长煌自2017年7月4日起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其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本公告日,薛长煌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施雄飚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作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减持承诺

施雄飚在金字火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股份锁定期限为2010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3日。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施延军先生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施延军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施延军、施雄飚及薛长煌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9-100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高管王启辉先生持有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074,6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1 %),其拟计划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68,6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786%)。

2、公司监事夏璠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58,6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其拟自本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19%)。

公司于2019年10 月22日收到王启辉、夏璠林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王启辉、夏璠林先生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王启辉先生拟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768,6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786%,夏璠林先生拟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4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419%。

王启辉、夏璠林先生本年度拟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王启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减持承诺

王启辉先生在金字火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股份锁定期限为2010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3日。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2、作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承诺

王启辉先生自2017年7月4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其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本公告日,王启辉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其他承诺

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披露了王启辉先生的增持公告,具体见《关于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王启辉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王启辉先生的增持计划于2019年3月22日完成。截至本公告日,王启辉完成增持股份已过6个月,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二)夏璠林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减持承诺

夏璠林先生在金字火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股份锁定期限为2010年12月3日至2013年12月3日。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2、作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承诺

夏璠林先生自2017年7月4日起至今担任监事,其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截至本公告日,夏璠林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王启辉、夏璠林先生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王启辉、夏璠林先生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王启辉、夏璠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