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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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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玉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咸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燕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以下事项概述及相关公告索引。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1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玉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2),《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4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1月8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0月21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任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进一步推动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且与其进行了友好沟通、协商,决定不再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对此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下期出资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15:0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7日(星期四)至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15:00至2019年11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 截至2019年11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对上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9年11月5日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9年11月5日9:00一11:30、14:00一16:30

(三)登记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528403,传真:0760-88266385。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23320821

传真:0760-88266385

邮箱:investor@camry.com.cn

联系人:龙伟胜、黄沛君

(五)注意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八、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70”,投票简称“香山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11月8日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或单位)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附注: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