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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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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9版)

注:上述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是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分析

1、解决能源危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我国的一次性能源资源的储量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替代形势比世界其他国家要更加严峻、紧迫。近年来我国雾霾天气逐渐增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2015年12月12日,巴黎气候大会近200个缔约国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提出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并为把温度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我国在“国家自主贡献”中提出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20%左右,减排压力相对较大。太阳能资源不因使用而减少,对环境没有不利影响,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正是解决当前我国能源供需矛盾,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措施和途径。同时,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也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未来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顺应市场高效化发展趋势,持续保持公司技术领先性和综合竞争优势的需要

近年来光伏行业技术快速迭代,特别是2016年以来转换效率提升速度明显加快,市场产品需求单晶化、高效化趋势明显,以高效PERC电池为例,自2015-2016年开始规模量产,到2018年市场份额已升至33.5%,根据ITRPV预测2019年市场份额将超过50%。作为技术、资本双密集型产业,光伏行业对技术的敏感性高,无法持续跟上产业技术进步节奏的企业将面临淘汰的风险。

2008-2018年国内电池片量产转换效率发展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8年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公司是国内最早进行高效单晶PERC电池规模化量产的企业之一,2016年起连续四年向市场推出的Hi-MO系列高效单晶产品,持续引领和推动了行业向高效产品的升级,高效电池研发成果屡次刷新世界记录,形成了较为显著的先发优势。但随着市场向高效化的快速转换,公司自有电池产能较小的不足开始显现,与竞争对手相比面临竞争优势弱化甚至被超越的风险,因此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幅提升公司高效单晶电池产能规模和技术水平,是公司顺应市场高效化发展趋势,确保公司能够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和综合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

3、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受益于光伏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和单晶市场份额快速提升双重外部有利因素,公司经营规模均呈快速增长趋势,最近三年营业收入从115.31亿元快速增长至219.88亿元,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大幅增加;同时,光伏发电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半导体行业技术快速迭代的特点和需与传统能源竞争的要求,推动行业技术持续快速进步,作为一家技术驱动的科技公司,公司始终坚持通过技术创新推动成本下降,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目前行业已步入“平价上网”的关键时期,为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把握行业重大发展机遇,公司需要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先进产能的建设,因此未来研发投入和资本支出规模仍然较大。报告期内,银行间接融资是公司主要融资渠道之一,导致资产负债率由2016年末的47.35%上升至2019年6月末的56.54%,资产负债率的上升一方面限制了进一步间接融资的空间,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成本。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有效解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资金缺口,同时还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研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4、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

“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是未来全球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光伏发电作为最具经济性的清洁能源,随着“平价上网”时代的来临,将逐步发展成为全球能源供应的主体,全球市场规模也将逐年扩大。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多年来在单晶领域积累的核心竞争优势,经过审慎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公司对2018年战略规划进行了滚动修订,制定了《未来三年(2019-2021)产品产能规划》,计划到2021年单晶硅棒/硅片、单晶电池片和单晶组件产能分别达到65GW、20GW和30GW。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上述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加快未来三年产能规划目标的达成,从而把握住行业“平价上网”带来的发展机遇,实现打造全面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全球高效单晶一体化龙头地位的战略目标。

(二)本次融资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综合领先优势,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单晶硅片优势环节的领先地位,补足在单晶电池环节的产能短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同时,还有助于解决公司快速发展过程的流动资金缺口、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全球单晶龙头企业战略地位。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和“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是公司现有核心制造业务单晶硅片和电池业务的扩产项目。作为全球最大的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单晶光伏产品制造企业,公司在单晶硅棒、硅片到电池、组件全产业链上均形成了较为显著的领先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均保持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大幅提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5.31亿元、163.62亿元、219.88亿元和141.1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5.47亿元和、35.65亿元、25.58亿元和20.10亿元,公司现有业务的良好表现为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作为全球最大的单晶光伏产品制造企业,公司汇集了业内众多优秀人才,建立了优秀的管理团队、研发团队和销售团队。管理团队方面,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均具有多年光伏行业从业经验,具备较强的战略规划能力和执行力;研发团队方面,公司通过人才吸纳和自主培养,实施技术人员长期激励机制等措施,组建了以技术专家为带头人的超过620名优秀研发人员的研发团队;公司销售团队具有较强的市场推广和开拓能力,“隆基”品牌已成为行业内的知名品牌,获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通过技术创新,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建立了硅材料研发中心、电池研发中心和组件研发中心,拥有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团队超过620人,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5.63亿元、11.08亿元和12.31亿元,截至2019年6月末累计获得各类专利568项,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升。在本次募资资金投资项目上游单晶硅片环节,公司在单晶生长、金刚线切割及单晶材料薄片化技术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积累和项目储备,产品品质和非硅成本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单晶电池、组件环节,公司单晶PERC电池转换效率最高水平达到24.06%,打破了行业此前认为的PERC电池24%的效率瓶颈、60型高效单晶PERC组件转换效率达到20.83%、60型单晶PERC半片组件功率突破360瓦、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无缝焊接”技术的双面双玻PERC组件正面功率达到了500.5瓦,均刷新了世界记录,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因此,公司在本次募投项目上下游环节大量行业领先研发成果的取得,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储备。

(三)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单晶硅片产销连续多年稳居全球首位,单晶组件出货2016-2018年连续三年全球第一,与中国华能、国家电投、中广核、中节能、通威股份、爱旭科技、阳光电源、特变电工、Invenergy、EGP、Sunrun、STERLING AND WILSON等国内外众多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海外销售渠道也不断完善,在美国、德国、日本、泰国、澳大利亚等主要海外市场建立了销售公司,海外出货量快速增长,“隆基”品牌已成为行业内的知名品牌,获得了众多客户、机构的认可和信赖,在全球知名机构彭博新能源财经最新发布的《2019年组件与逆变器融资价值报告》中入围全球最具融资价值组件品牌前五强。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均保持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随着市场对高效单晶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以及“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高效单晶产品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领先的技术、可靠的品质以及完善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客户关系,将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充足市场保障。

六、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2014年底,基于对光伏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审慎研判,公司开始向下游单晶电池、组件业务环节延伸,着力完善产业布局,构建了从单晶硅棒/硅片、电池/组件以及下游光伏电站的完整产业链,各产业环节之间形成了相互依托、产业联动和协同发展的良性局面,单晶硅片行业龙头地位不断强化,组件业务跻身全球前十大组件企业行列,2016-2018年单晶组件连续三年全球出货第一,成功完成了从太阳能硅材料专业化制造商向全球领先的高效单晶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

受益于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不断提高,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5.31亿元、163.62亿元、219.88亿元和141.1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5.47亿元和、35.65亿元、25.58亿元和20.10亿元,总体保持了较快增长趋势,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2、公司业务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太阳能光伏行业波动风险

光伏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尚未大规模实现“平价上网”,受补贴政策调整、宏观经济波动、贸易摩擦、阶段性产能过剩等多重因素影响,2008年以来已经历三次大的波动,行业大幅波动对光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均造成了重大影响。虽然经过市场充分竞争和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得到出清,市场供需矛盾得到改善,光伏发电成本也持续快速下降,行业已步入“平价上网”过渡阶段,对补贴的依赖大幅减少,同时新兴市场蓬勃发展,全球应用市场格局更加均衡,行业波动属性已大幅减弱,行业整体发展也持续向好,但不排除在行业未来发展过程中仍可能出现阶段性波动,从而对公司短期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争端及贸易政策调整的风险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目前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世界各国均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出于保护本国光伏产业的目的,欧美等国相继对我国光伏企业发起“双反”调查,其中美国继2012年和2014年两次对我国出口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后,又于2018年1月宣布对全球光伏产品征收为期四年的保障措施关税(“201”调查);欧盟曾分别于2012年9月和11月对我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于2018年9月3日起宣布终止相关贸易限制措施,恢复自由贸易。此外,土耳其、印度等国也对我国光伏产品采取了贸易保护措施。

这种国际间不断挑起的贸易摩擦,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虽然欧美以外的其他新兴市场份额正快速提升,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双反”的不利影响,但未来不排除其他国家仿效,从而导致更多贸易摩擦。报告期内,公司国际化战略步伐加快,海外收入占比快速提升,虽然公司已通过实施海外生产布局规避相关贸易壁垒,但仍面临严峻的国际贸易壁垒及贸易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3)各国政府降低行业扶持和补贴的风险

对处于发展初期、成本较高的光伏产业,政府通过政策扶持以及补贴等方式进行培育和引导,促进其商业化条件不断成熟后,补贴政策逐步“退坡”,直至最终达到“平价上网”,实现不依赖国家补贴的市场化自我持续发展,符合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律。在世界各国的大力扶持下,全球光伏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发电成本大幅下降,市场竞争力大幅提高,在部分国家或地区已实现“平价上网”,但在全球范围尚不完全具备独立市场竞争的能力,现阶段仍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和补贴等政策促进其商业化水平的进一步成熟。

在各国扶持和补贴政策逐步“退坡”直至完全退出的过程中,如果调整幅度过大、频率过快,或者直接对补贴规模进行限制,而光伏行业无法及时通过自身发展实现同步技术进步,将会降低下游电站投资回报率和投资意愿,进而对上游产业发展和企业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光伏行业及公司所面临的政府降低行业扶持政策和补贴的相关风险。

(4)市场竞争风险

光伏行业经过市场充分竞争和淘汰,落后过剩产能逐步得到出清,市场和资源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市场竞争格局得到重塑,但与此同时也加剧了行业内骨干企业的竞争程度,且竞争焦点也由原来的规模和成本转向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包括商业模式创新、技术研发、融资能力、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作为太阳能单晶硅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产品品质优势、成本优势以及品牌优势,但如果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不能利用自身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现有市场地位,将面临竞争优势丧失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5)技术替代风险

太阳能光伏发电主要分为晶硅太阳能电池和薄膜太阳能电池,目前晶硅太阳能电池因其较高的光电转换效率和较为成熟的技术而成为市场的主流,而晶硅电池又存在单晶硅和多晶硅技术路线的竞争,竞争的焦点均在于提高光电转换效率和降低制造成本。近年来行业技术快速迭代,特别是2016年以来行业新技术不断涌现,成本下降和转换效率提升的速度明显加快,市场产品需求高效化趋势明显,作为技术、资本双密集型产业,光伏产业对技术敏感性高,无法持续跟上产业技术进步节奏的企业将面临淘汰的风险,因此如果行业内出现重大替代性技术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会使公司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此外,除太阳能光伏发电外,可再生能源还包括风能、光热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多种形式,如果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且与光伏发电相比具有更为显著的竞争优势,将对包括公司在内的所有光伏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抓住光伏行业产能结构调整、产品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快的重要发展机遇期,充分发挥自身在单晶硅领域积累的技术、成本和品质优势,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和“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顺应行业对高效产品快速增长的趋势,提升产品技术属性和性价比,实施高效单晶产品差异化竞争策略,摆脱低端、无序层面竞争,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并降低公司经营的风险。

(二)提高公司日常营运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回报的影响:

1、提高现有业务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单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在单晶硅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通过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重大研发成果的生产导入,努力提升单晶产品的转换效率和产品品质,并将继续大幅降低非硅制造成本,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实现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对项目的可行性已进行了充分论证,通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单晶硅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础。公司将把握行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合理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周期,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实现收益,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2月28日和201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原《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制度进行了完善,增加了股利分配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做出远期财务规划,并对公司经营和分配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将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努力提升股东回报。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国、李喜燕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54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障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55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

● 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3亿元(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截至2019年9月2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41亿元和美元3.2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其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4.46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60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3亿元,业务品种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期限一年。

鉴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事项(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上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2月27日

3、注册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8369号

4、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5、注册资本:20亿元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7、隆基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9月2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68.41亿元和美元3.2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4.46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0.60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56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11日

至2019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请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不迟于2019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另行刊登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4、6、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西安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2:30-13:50

(三)登记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邮编:710018

4、联系电话:029-81566863

5、传真:029-86689601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