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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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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82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克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剑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剑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数1,336,127,123.90元,上年度末1,022,106,810.12元,增幅变动314,020,313.78元,变动比率30.72%,主要系期末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数68,558,591.01元,上年度末172,279,748.27元,增幅变动-103,721,157.26元,变动比率-60.21%,主要系应收票据背书出去所致;

3、预付款项:本期数354,213,814.49元,上年度末164,799,017.65元,增幅变动189,414,796.84元,变动比率114.94%,主要系预付股权转让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本期数101,717,637.37元,上年度末39,861,709.11元,增幅变动61,855,928.26元,变动比率155.18%,主要系其他应收鹏远自动化公司款项以及处置鹏远自动化公司尚未收回的股权转让款;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期数34,198,871.73元,上年度末18,895,944.78元,增幅变动15,302,926.95元,变动比率80.99%,主要系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未收回增加;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数0元,上年度末70,695,650.52元,增幅变动-70,695,650.52元,变动比率-100.00%,主要系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本期数101,872,108.10元,上年度末为0元,增幅变动101,872,108.10元,变动比率100%,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所致;

8、无形资产:本期数268,441,656.61元,上年度末149,915,705.18元,增幅变动118,525,951.43元,变动比率79.06%,主要系氢燃料电池生产基地购买土地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数13,065,660.05元,上年度末9,679,056.54元,增幅变动3,386,603.51元,变动比率34.99%,,主要系装修费模具等增加较多;

10主要系应付票据:本期数737,475,819.95元,上年度末331,538,690.07元,增幅变动405,937,129.88元,变动比率122.44%,主要系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承兑汇票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本期数为60,183,250.18元,上年度末为29,766,972.99元,增幅变动-3,003,233.12元,变动比率-50.56%,主要系运费等当月支付无需计提所致;

12、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数30,930,020.35元,上年度末7,815,230.20元,增幅变动23,114,790.15元,变动比率295.77%,主要系人民币贬值所致;

13、少数股东权益:本期数111,814,675.74元,上年度末74,785,233.00元,增幅变动37,029,442.74元,变动比率49.51%,主要系本期少数股东投入增加所致;

1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数14,646,768.77元,上期数8,859,653.55元,增幅变动5,787,115.22元,变动比率65.32%,主要系前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鹏远设备自动化有限公司分红所致;

15、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99,979,528.69元,上期数8,859,653.55元,增幅变动91,119,875.14元,变动比率1028.48%,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回款;

1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267,862,743.56元,上期数105,333,824.67元,增幅变动162,528,918.89,变动比率154.30%%,主要系氢燃料电池生产基地购买土地及设备等。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2019年6月4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先后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2019-006,2019-016、2019-023、2019-034、2019-058、2019-073、2019-084、2019-086。)截至2019年8月12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64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0.69元/股,最低成交价17.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017,85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以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就上述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70,022,641股(含70,022,641股),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99,5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

基于上述情况,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的上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公司预计在2019年11月30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公司总股本以2019年年初350,113,207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3、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99,500.00万元,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70,022,641股。该发行数量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22.4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82.56万元。假设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相比存在持平、增长10%、降低10%三种情况;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通过上述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

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8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