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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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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范红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雪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敏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89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2019年三季度,主要产品PTA产量含下游自用部分;PTA销量含贸易量,不含下游自用量;化工品不含自用的PX和醋酸。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化工品的平均单价不含公司内部使用的PX等其他产品的单价。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注:PX的平均单价系外部采购PX的均价,不含恒力炼化项目所生产的PX的销售均价,主要为2019年上半年采购,因此均价相对较高。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90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将于2019年10月26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将本信托计划锁定期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信托计划的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及关联附属企业已委托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华宝信托-恒力股份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员工持股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截至2018年10月26日,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累计购入公司股票5,786,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1%,成交金额为79,658,921.59元,成交均价13.7671元/股。上述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2018年10月26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由于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截至本公告日,“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恒力股份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员工持股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本公司股票8,100,6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

二、本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信托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恒力股份控股股东及关联附属企业员工持股二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根据信托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存续期和终止

1、本信托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后续经履行相关规定的程序后,持有人大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办理本信托计划的展期。

2、本信托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信托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本信托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信托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本信托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85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知,获悉恒力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2019年10月21日,恒力集团分别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29,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15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73,821,622股,持股比例为76.34%。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恒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477,715,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7.50%,占公司总股本的20.99%。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86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87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并要求自2019年6月10号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并要求自2019年6月17号起施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和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根据财会[2019]8号有关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3、根据财会[2019]9号有关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4、根据财会[2019]16号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有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19-088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卫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公司代码:600346 公司简称:恒力石化

债券代码:155749 债券简称:19恒力01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