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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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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彦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滟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雄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52.5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长,本期预收的款项增加。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2.03%,主要原因是本期业务量的增长导致相应的应收账款增加。

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加47.92%,主要原因是本期PPP项目投入的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37.24%,主要原因是本期对联营企业的投入资本金增加。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32.07%,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项目投资投入。

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135.17%,主要原因是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加40.85%,主要原因是本期融资租赁资产增加。

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38.00%,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PPP项目收到政府投入部分。

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37.99%,主要原因是本期业务量增加,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相应增加。

2.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7.59%,主要原因一是本期新增开工的施工项目收入增加;二是本期处于施工高峰期的施工项目实现的收入同比增加;三是本期新增投产运营的清洁能源项目实现的售电收入同比增长。

营业成本同比增加49.25%,主要原因是本期施工项目收入的增长,相应的成本投入增加。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67.08%,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的增加使得本期计提缴纳的增值税增加,相应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增加。

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456.14%,主要原因是本期勘测设计等项目研发费投入增加。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32.93%,主要原因是注销子公司的损益导致的影响。

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262.60%,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的部分固定资产价值较高。

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40.7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保险赔偿款减少。

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58.82%,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罚款减少。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98.56%,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清洁能源项目所得税税收优惠期结束所得税税率调增,二是本期利润总额的增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32.23%,主要原因一是本期进入施工高峰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较大,相应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二是本期新增投产运营的清洁能源项目,实现的售电收入同比增长,净利润同比增长。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1.90%,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性预收款项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2.27%,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融资的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439.45%,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性预收款项及银行融资的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公司承接的北江(乌石至三水河口)航道扩能升级项目飞来峡枢纽二、三线船闸段施工项目,合同金额158,122.65万元,合同工期41个月。该工程正在施工当中。

(2)公司承接的北江(韶关至乌石)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孟洲坝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金额97,890.64万元,合同工期41个月。该工程正在施工当中。

(3)公司投资建设的“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PPP项目”,投融资总金额195,600.00万元,工程施工总承包金额271,914.62万元,该工程正在施工当中。

(4)公司与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投资估算总额为280,625.81万元,建设工程费用168,618.64万元,该工程正在施工当中;公司与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72,591.17万元,工程费用52,857.60万元,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5)公司承接的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工程,公司负责的工程内容金额为273,401.3718万元,该工程正在施工当中。

2.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情况

(1)2019年9月30日,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报告,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滨州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山东省滨州市沾化滨海风电项目一、二期全部并网发电。

(2)公司清洁能源投产发电项目正常运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1,202.33MW。

投资建设的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项目二期(120MW)已投产发电60MW。投资建设的五家渠粤水电六师北塔山光伏发电项目(50MWp)正在建设当中;新疆布尔津风力发电项目三期(49.5MW),新疆托里县粤通能源禾角克风电项目一期(49.5MW)、二期(49.5MW),新疆哈密十三间房风电项目一期(50MW)等正在做投资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2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18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公司2505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因公司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为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派出董事,所以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对《关于共同投资建设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彦辉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2019年10月2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共同投资建设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扩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和施工业务规模,增强工程施工与项目建设能力,增加营业收入,提高盈利水平,董事会同意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的关联交易。

详见2019年10月2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建设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共同投资建设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租赁2台Ф9100盾构施工设备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成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琶洲支线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提高施工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租赁2台(套)Ф910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

详见2019年10月2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2台Ф9100盾构施工设备的公告》。

四、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租赁4台Ф6680盾构施工设备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提高施工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租赁4台(套)Ф66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

详见2019年10月2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4台Ф6680盾构施工设备的公告》。

五、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租赁4台Ф6280盾构施工设备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成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A2标项目的施工任务、提高施工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租赁2台(套)Ф6280mm泥水平衡盾构施工设备和2台(套)Ф62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

详见2019年10月2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4台Ф6280盾构施工设备的公告》。

六、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2019年10月2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2019年10月24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2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投资建设东莞市轨道交通

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水电轨道公司”)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控股”)、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中铁南方(东莞)投资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中铁建(东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三局”)、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隧集团”)、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天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东莞控股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余二十家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中标“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该PPP项目初始总投资估算值为3,293,856万元,初始总投资测算值为2,631,799万元(不含项目进入运营期后追加投资的金额,该PPP项目的总投资最终以经东莞市财政投资审核办公室,根据PPP合同及政府相关文件约定审核确认的总投资为准。),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34.90亿元,粤水电轨道公司负责的工程施工金额暂定为11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是由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融资模式,并采用BOT运作方式。合作期为26年,其中,建设期6年,运营期20年。该PPP项目初始总投资测算值为2,631,799万元。包含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资金,具体构成如下:

一是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总额为2,131,757万元,占项目初始总投资测算值金额的81%。由联合体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其中联合体资本金出资比例合计为50.50%,政府方出资代表资本金出资比例为49.50%。

二是项目融资资金。项目融资资金为500,042万元,占项目初始总投资测算值金额的19%,由项目公司负责该PPP项目全部融资。

粤水电轨道公司拟与建工集团、水电三局、华隧集团、源天公司等其他联合体成员及政府出资方代表东莞市轨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该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照PPP合同约定,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东莞市政府指定机构。

根据联合体协议等有关约定,该项目资本金总额为2,131,757万元,由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逐步投入,其中粤水电轨道公司、建工集团、水电三局、华隧集团、源天公司分别出资7,858.72万元、5,705.65万元、107.65万元、5,167.38万元、107.65万元,分别持有项目公司0.3687%、0.2677%、0.0051%、0.2424%、0.0051%。各方详细出资比例见股权结构表。

由于建工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水电三局、华隧集团、源天公司为建工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建工集团、水电三局、华隧集团、源天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公司与建工集团、水电三局、华隧集团、源天公司共同投资建设该PPP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为了项目的顺利进行,粤水电轨道公司拟以现金方式逐步向项目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金额7,858.72万元。

(二)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共同投资建设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为间接控股股东建工集团派出董事,因此,董事彭迎春女士、陈鹏飞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项目投资标的概况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注册资本:106,588万元。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樟路东城段199号1栋201室。

5.成立日期:2019年6月28日。

6.经营范围: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投资、建设、经营。

(二)股权结构

各股东在项目公司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PPP项目概况

该PPP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度为58.0km,其中高架线路25.8km,地下线30.3km,地面线及过渡段1.9km。全线共设车站21座,其中高架车站8座,地下车站13座,设5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2.85km。全线设道滘车辆段1座,黄江停车场1座,主变电所4座(其中1座与2号线共享)。

根据联合体协议,粤水电轨道公司负责该项目出入段线建筑、轨道及系统安装工程;黄江北站(不含)~黄江中心站(含)的土建工程、人防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主体工程引起的管线迁改(不包含10KV及以上电力管线、燃气管线、通信管线、石油管线的迁改)及保护、交通疏解、道路恢复等工程的施工。

四、付费机制

(一)使用者付费

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获得的使用者付费包含票务收入、非票务收入和其他或有收入。

(二)可行性缺口补助

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项目公司除使用者付费以外,东莞市发改局基于绩效考核机制向项目公司另行支付的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用于项目公司收回建设投资、覆盖日常运营维护成本、还本付息及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可行性缺口补助公式如下:

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票务收入差额补偿±建设施工过程考核奖罚金额±工程建设期末考核年度奖罚金额±票务收入绩效考核调整值±非票务收入风险调整值-其他或有收入×49.5%±项目总投资风险调整值(如有)。

五、项目可行性分析

粤水电轨道公司对该PPP项目投资约为7,858.72万元,负责的工程施工金额暂定为11亿元,经对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进行的综合经济分析,该项目投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6.85%(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9.07年,该项目可行。

六、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建工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37.32%的股权,水电三局、华隧集团、源天公司为建工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粤水电轨道公司与建工集团、水电三局、华隧集团、源天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粤水电轨道公司与建工集团、水电三局、华隧集团、源天公司共同投资建设该PPP项目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投资关联方及其他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3)法定代表人:张育民。

(4)注册资本:937,590.5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30368U。

(6)主营业务:国内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路桥建设、机电设备安装等。

(7)关联关系:建工集团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的母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8)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

(9)建工集团历史沿革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①历史沿革

建工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前身为广东省建筑工程局,于1953年成立,后发展为广东省建筑工程总公司。1990年4月6日,更名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工集团是一个有66年发展历史的广东省建筑行业龙头企业,2018年1月,广东省属建筑工程板块企业实施重组改革,原建工集团与原水电集团合并重组为新的建工集团。重组后的建工集团拥有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施工三类四项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咨询、水土保持编制、监理三项甲级及专业配套齐全的资质体系;拥有五项(规划、勘察、建筑、市政、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间接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粤水电,股票代码:002060);拥有2家国家级科研机构、16家省级科研机构、20家高新技术企业。搭建了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省属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垦造水田平台等三个发展平台;设立了广东省绿色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绿色建筑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端盾构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亚热带建筑技术公共实验室,全面提升规划、勘察、设计、投资、施工、监理、科研、检测、装备构件、运营管理等建筑业全产业链综合能力。

②建工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中63号。

(3)法定代表人:陈立明。

(4)注册资本:35,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198029270C。

(6)主营业务:工程施工承包;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等。

(7)关联关系:水电三局为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8)股东:建工集团。

(9)水电三局历史沿革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①历史沿革

水电三局为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1965年9月,前身为广东省潭岭水库工程指挥部,后发展为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2014年12月,经公司制改制后,更名为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2004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被增列为省属防汛应急抢险队伍一一广东省防汛机动抢险二队。2009年5月,更名为广东省三防机动抢险二队。

主要业务板块为水利板块。经营范围包括:工程施工承包(限资质证书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内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制作、安装、水工金属结构、房地产开发;市场投资、市场服务管理。

②水电三局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2)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13楼1308室。

(3)法定代表人:弓毅伟。

(4)注册资本:90,1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75230541G。

(6)主营业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7)关联关系:华隧集团为建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8)股东:建工集团和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9)华隧集团历史沿革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①历史沿革

华隧集团原名为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017年,更名为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上述各项持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项目投资;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设备与工艺技术研发;劳务派遣(不含专项审批业务);设备租赁。

②华隧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4.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中46号。

(3)法定代表人:刘则邹。

(4)注册资本:18,5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24486。

(6)主营业务: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7)关联关系:源天公司为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8)股东:建工集团。

(9)源天公司历史沿革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①历史沿革

源天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前身为广东省水电安装公司,成立于1972年,后发展为广东省水电建筑安装公司。2001年11月,更名为广东省源天工程公司。2014年12月,经公司制改制后更名为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同时为广东省三防机动抢险四队,隶属于广东省三防抢险总指挥部。

源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承包境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及消防设施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汽车大修;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开采、销售河沙;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②源天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1.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张庆文。

(2)注册资本:103,951.6992万元。

(3)经营范围:东莞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经营。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科技工业园科技路39号。

(5)东莞控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张宗言。

(2)注册资本:2,284,430.1543万元。

(3)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等。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18。

(5)中国中铁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中铁南方(东莞)投资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中铁的下属企业,公司与上述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陈奋健。

(2)注册资本:1,357,954.15万元。

(3)经营范围: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码头、隧道、桥梁、水利电力、邮电、矿山、林木、市政、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及工程总承包等。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

(5)中国铁建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中铁建(东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铁建的下属企业,公司与上述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建工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7.32%的股权,因此公司、粤水电轨道公司与建工集团、水电三局、华隧集团及源天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粤水电轨道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共同投资建设该PPP项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粤水电轨道公司与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构成关联关系。

八、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各方同意,在联合体中,东莞控股为联合体牵头方,根据协议约定负责联合体参与项目的相关事宜;其余二十家公司为联合体成员,应当为东莞控股办理与项目相关的事项提供协助。

(二)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缴足项目资本金。

(三)联合体各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协议约定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商业项目开发(如有)等工作。

九、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PPP模式现已成为地方政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途径。公司致力把握政策机遇,大力拓展基础设施等PPP项目市场,以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与建工集团等关联方共同投资,能有效扩大公司及粤水电轨道公司投资和施工业务规模,增强工程施工与项目建设的能力,增加营业收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二)存在的风险:

1.如遇市场情况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大,会对项目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2.项目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面临工程变更、环境等风险因素影响;

3.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可能受到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影响及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该PPP项目,有利于公司通过投资与施工联动,促进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业务发展,扩大经营业务规模,增加营业收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实力。

十、2019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437,411,995.64元(含以前年度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在本年度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金额)。

十一、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共同投资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十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查验,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了扩大投资和施工业务规模,增强工程施工与项目建设能力,增加营业收入,提高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十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项目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共同投资建设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PPP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三)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2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2台Ф9100盾构施工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国铁建为联合体主办方,其他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中标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琶洲支线工程项目,合同金额207,897.1532万元,其中公司负责的工程施工金额43,029.7540万元,盾构施工区间总长3,989m,根据工程设计,该盾构区间计划投入2台(套)Ф910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进行施工,为完成施工任务、提高施工能力,公司拟以不超过5,505万元的自有资金租赁2台(套)Ф910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进行盾构施工。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租赁2台Ф9100盾构施工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租赁2台(套)Ф9100mm盾构施工设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一、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琶洲支线工程项目概况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琶洲支线项目从广佛环线琶洲站引出,经广州大学城、化龙镇,至莲花站与佛莞城际接轨。其中,PZH-2标主要包括新造竖井(含)至莲花站(含)站前工程,化龙站车站结构工程;莲花站同步实施及预留南延全部工程。其中,公司负责该标段新造竖井(含)~化龙站(不含)站前工程的工作内容。

二、租赁盾构施工设备情况

公司负责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琶洲支线工程项目(PZH-2标)盾构施工区间总长3,989m。目前公司无Ф910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根据公司目前盾构施工设备的实际及未来轨道交通盾构工程施工情况,经市场询价,公司拟以单价不超过1.38万元/米,总价不超过5,505万元的自有资金租赁2台(套)Ф910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包括配套系统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用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琶洲支线工程项目(PZH-2标)的新造竖井~化龙站的盾构施工。

三、租赁盾构施工设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2台(套)Ф910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是为了完成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琶洲支线工程项目(PZH-2标)的施工任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工程施工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减少固定资产投资率,有效规避设备闲置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2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4台Ф6680盾构施工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隧集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华隧集团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余公司为联合体成员方)中标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合同金额434,853.5607万元,其中公司负责的工程施工金额186,815.7598万元,盾构施工区间总长9,735.64m,计划投入6台(套)Ф6680mm盾构施工设备进行施工。其中,新市墟站-马务站-创意园站-鹤南站盾构区间长7,268.64m,计划投入4台(套)Ф6680mm盾构施工设备进行施工;乐嘉路站~岗贝站盾构区间盾构施工区间长2,467m,计划投入2台(套)Ф6680mm盾构施工设备进行施工。为完成施工任务、提高施工能力,公司拟先以不超过7,850万元的自有资金租赁4台(套)Ф66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用于新市墟站-马务站-创意园站-鹤南站盾构区间施工。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租赁4台Ф6680盾构施工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租赁4台(套)Ф6680mm盾构施工设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一、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起于广州火车站,沿广园西路、机场路、106国道至嘉禾望岗站,线路长度11.90km,全地下敷设,共设车站8座。其中,公司负责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乐嘉路站(不含)-岗贝站(含)-新市墟站(不含)-马务站(含)-创意园站(含)-鹤南站(含)范围内除疏散平台、轨道、供电系统、弱电系统及信号系统专业外,全部专业工程任务的施工。

二、租赁盾构施工设备情况

公司承接的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新市墟站-马务站-创意园站-鹤南站,盾构施工区间长7,268.64m,计划投入4台(套)Ф6680mm盾构施工设备进行施工。目前公司无Ф66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根据公司目前盾构设备的实际及未来轨道交通盾构工程施工情况,经市场询价,公司拟以单价不超过1.08万元/米,总价不超过7,850万元的自有资金租赁4台(套)Ф66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包括配套系统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用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新市墟站-马务站-创意园站-鹤南站的盾构施工。

三、租赁盾构施工设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4台(套)Ф66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是为了完成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项目施工任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工程施工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减少固定资产投资率,有效规避设备闲置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2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4台Ф6280盾构施工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A2标项目,合同金额163,976.40万元,其中,输水隧洞盾构施工区间长12,894m,根据工程设计,该盾构区间计划投入4台(套)Ф6280mm的盾构施工设备进行施工。为完成施工任务、提高施工能力,公司拟以不超过12,306万元的自有资金租赁2台(套)Ф6280mm泥水平衡盾构施工设备和2台(套)Ф62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进行盾构施工。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租赁4台Ф6280盾构施工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租赁2台(套)Ф6280mm泥水平衡盾构施工设备和2台(套)Ф62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一、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A2标项目概况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是国务院批准的《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的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也是国务院要求加快建设的全国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A2标为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输水干线鲤鱼洲取水口至高新沙水库段的一部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2座盾构工作井、外径6.0m的盾构隧洞及外径6.7m的交通隧洞、渗漏排水管、检修排水管、检修道路等土建工程,预埋件(管)的埋设及其他工作,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二、租赁盾构施工设备情况

公司承接的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A2标项目,输水隧洞的盾构施工区间长12,894m,其中,LG02#工作井~LG01#工作井区间采用2台φ6280mm泥水平衡式盾构施工设备施工,区间长度7,006m;LG03#工作井至LG02#工作井区间采用2台土压平衡式盾构施工设备施工,区间长度5,888m。公司现有同规格盾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求。根据公司目前盾构施工设备的实际及未来轨道交通盾构工程施工情况,经市场询价,公司拟以单价不超过0.9万元/米,总价不超过5,300万元的自有资金租赁2台(套)Ф6280mm土压平衡盾构施工设备;以单价不超过1万元/米,总价不超过7,006万元的自有资金租赁2台(套)Ф6280mm泥水平衡盾构施工设备,合计总金额不超过12,306万元,包括配套系统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用于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A2标项目输水隧洞的盾构施工。

三、租赁盾构施工设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4台(套)Ф6280mm盾构施工设备是为了完成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A2标项目的施工任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工程施工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减少固定资产投资率,有效规避设备闲置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2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16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2.合并利润表

将合并利润表中“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下转168版)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 水 电 公告编号:定201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