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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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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

公司董事长蔡秋全、总经理杨炯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小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小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本公司正常自营证券业务,故本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列举的有关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衍生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等视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蜀电投资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19-070)、《关于蜀电投资集中竞价减持实施完毕及大宗交易减持的进展公告》(2019-071),截至2019年10月15日,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2,229,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累计被质押50,794,79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63%,占公司总股本的1.9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着力强化证券研究所实力,打造研究所品牌

2019年7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五年(2019年一2023年)战略规划》指出,将围绕投研支持、机构销售、PB外包以及资管产品创设等跨业务关键能力,打造机构服务和券商资管两大业务平台。其中,机构服务平台便是以投研能力和机构战略客户统筹管理为抓手,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精品研究所。

目前,公司通过加大对研究所的投入,实现了研究所业务的实质性转变,这不仅是一次“补短板”行动,而且要把研究做成一项强势业务,打造成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一流研究所。

公司研究所立足于对内服务与对外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地域和股东优势。研究所未来将加大对四川上市公司的研究和覆盖,在对四川上市公司和相关行业有深入了解和研究的基础上,发挥自身的独特地域和股东优势,更好地服务客户;也要在内部协同的框架下,为财富管理部和营业部的高净值客户提供研究支持。科创板推出后,研究所对公司投行、自营跟投也会提供大力支持。公司研究所将重点投入市场关注度高的、客户和对内服务有较大需求的行业及领域,其他领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应对行业变化,重点思考如何更好地服务客户,于变革中重视价值研究,切实提高自身的研究能力。

2、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公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披露了相关诉讼事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与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置业”)诉讼案已结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大成置业于2010年9月签订《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D6地块二期工程联合建设协议》及《联合建设补充协议》,并于2011年6月签订《联合建设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投入D6地块土地使用权,大成置业缴纳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投入首期启动建设资金8,536万元和追加投资1,191.5万元,双方各占项目权益比例50%的模式对D6地块开展联合建设。后因大成置业未能依约筹措超过前述资金的建设资金,且迟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被勒令停工。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于2014年9月通过公证邮递向大成置业送达经公证的《解除合同通知函》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2014年12月至2018年3月,大成置业曾先后提起四次诉讼,要求公司继续履行相关联建协议或者退还保证金1,000万元以及赔偿相应损失,最终均以原告撤诉或未按期缴纳诉讼费被法院按撤诉处理结案。

2018年5月7日,大成置业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次提起诉讼,诉求退还保证金1,000万元,并赔偿损失共计152,933,934.25元。2018年5月27日成都市中院受理本案,案号(2018)川01民初1864号,并于2018年7月11日、7月18日开庭审理,2018年9月30日成都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书(〔2018〕川01民初1864号),判决:①判决生效15日内,退还大成置业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800万元;②驳回大成置业赔偿约1.53亿元损失的诉讼请求;③案件受理费63.84万元,由大成置业负担。大成置业不服一审判决,于2018年12月3日提起上诉,四川省高院于2019年5月15日立案受理。二审于2019年6月12日开庭审理,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收到四川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2019〕川民终316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根据判决结果向大成置业退还履约保证金800万元,已履行完毕判决书中的相关义务,至此本案结案。

3、分支机构新设及变更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设有15家分公司,103家证券营业部。本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分支机构及变更情况如下:

(1)新设分支机构

(2)分支机构信息变更

4、本报告期内,已通过临时公告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注:以上临时公告查询索引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2019年10月23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所有表决议案均获通过,决议如下:

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19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鉴于《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行)》已试行多年,制度名称修改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同时根据公司现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其次,本次会议审阅了非表决议案《公司前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通知,2019年10月23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监事会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