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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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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维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素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3.98%(绝对额增加3,997.32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经营性净现金流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4%(绝对额减少141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票据减少所致。

3、预付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4.33%(绝对额增加3,829.42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供应商采购大宗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90.04%(绝对额增加365.60万元),主要系往来款及员工周转金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3.13%(绝对额减少3,468.40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项目本年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3.92%(绝对增加4,729.13万元),主要系广告费、宣传费增加,及销量增加相应运杂费增加,销售收入增加相应销售人员绩效工资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项目本年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1.32%(绝对减少757.51万元),主要系银行贷款减少,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项目本年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7.83%(绝对减少258.87万元),主要系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项目本年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19.32%(绝对额增加123.77万元),主要系合营及联营企业利润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本年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56.70%(绝对额增加104.55万元),主要系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本年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01%(绝对额减少20.62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的资产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收入项目本年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90.23%(绝对额增加96.18万元),主要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项目本年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83.93%(绝对额增加188.43万元),主要系捐赠款增加所致。

捐赠款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56.04%(绝对额增加8,796.18万元) ,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3,000万元),主要系上期收回投资本金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4.26%(绝对额减少637.64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合营企业分红减少所致。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4.45%(绝对额减少61.19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减少所致。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年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51.03%(绝对额减少12,253.04万元),主要系上期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6.15%(绝对额减少6,000万元),主要系本期取得的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6,756万元),主要系上期收回银行承兑票据保证金所致。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7.94%(绝对额减少22,181.60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8.40%(绝对额减少874.17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利息减少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绝对额减少5,4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融资票据保证金减少所致。

11、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年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0.89%(绝对额增加15,699.77万元),主要系本期取得的短期借款减少以及偿还的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参与设立并购基金。

2018年1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成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朴和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署《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截至本公告日,此并购基金未认缴实施。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收购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100%股权,经申请,公司股票2018年3月12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中,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金枪鱼钓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7.5亿元,用于支付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7月19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述问询函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落实,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答复内容相应修订《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刊登于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0月24日开市起复牌。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及审阅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材料,故公司将延期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文件。目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原因已消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补充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及评估资料,重组工作仍在推进中。

2019年6月5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897号、0898号),立案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9年9月17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9]2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的行政处罚书。本次立案调查,有可能会导致公司不满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从而导致公司正在推进中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金枪鱼钓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897号、0898号),立案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9年9月17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9]2 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的行政处罚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上述违法行为并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和《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44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