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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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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9-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6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李小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小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李小青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监事会对李小青先生在任职期间的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2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1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大会通过如下决议: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夏茹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补选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与条件。

附件:夏茹女士的简历。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夏茹女士:女,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至2006年,就职于江阴加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物流仓储管理工作;2006年至2008年就职于江阴飞鱼管理咨询公司,负责企业项目咨询管理;2008年至2019年,就职于本公司,担任行政管理部副部长职务。2019年10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夏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夏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