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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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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2019-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19-042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10月23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337,600股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今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通知,中登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3日完成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审核与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1、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19年9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9年9月19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337,600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3.90元/股。(本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27.80元的50%,即每股13.90元)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共278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其他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首次授予数量差异说明。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0,900股,激励对象由283人调整为27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408,500股调整为4,337,6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1,343,500股不变。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本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发生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除外)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对发生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分年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以下等级:

考核结果等级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K)。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0月15日出具XYZH/2019XAA20474《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0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278名激励对象缴付的4,337,600股限制性股票的出资款人民币60,292,640.01元(其中有1名激励对象为部分认购),均以货币出资,其余5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限制性股权激励资格。本次实际增加股本人民币4,337,600.00元(肆佰叁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其余55,955,040.01元(伍仟伍佰玖拾伍万伍仟零肆拾元零壹分)作为股本溢价,变更后的股本为564,477,6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9年10月23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登记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60,140,000股增加至564,477,6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创领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的42.11%减少至41.78%,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扣除未来解除限售期取得理性预期收益所需要支付的锁定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433.7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1,945.67万元股份支付费用在有效期内的摊销情况如下: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