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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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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合货币市场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对本公司管理的嘉合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作相应修改,前述修改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上述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述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中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中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本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条款修改对照表》。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haoamc.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1、《<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2、《<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条款修改对照表》

附件:《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附件:《嘉合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条款修改对照表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合锦创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对本公司管理的嘉合锦创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作相应修改,前述修改已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上述修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述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中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中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嘉合锦创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本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嘉合锦创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条款修改对照表》。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嘉合锦创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haoamc.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1、《<嘉合锦创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2、《<嘉合锦创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条款修改对照表》

附件:《嘉合锦创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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