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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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9-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现就子公司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拟为其参股子公司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长青”)申请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其参股子公司陕西长青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签署的编号为2012年陕中银宝鸡长借字003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京诚志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32,500万元(叁亿贰仟伍佰万元整)

本合同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人承担主债权25%的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4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50,000万元(含以上该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9%。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陕西长青已向南京诚志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3、反担保承诺函。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