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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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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39 公司简称:瑞贝卡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有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文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晁慧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2月5日接到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函,为加快建安区新城区发展,聚集新城区人气,根据许昌市城乡总体规划,并经建安区政府常务会决定,我公司位于瑞贝卡大道南侧厂区(面积约200亩,以下简称“南厂区”)所在地块将被依法收储,土地性质调整为商住用地,依法出让,该厂区原有生产线应迁建至新城区尚集产业集聚区境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 2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厂区搬迁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8-001)。经协商,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就南厂区搬迁、土地性质调整、补偿等事项达成一致,并于2018年3月12日签署了《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南厂区搬迁协议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 3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厂区搬迁进展公告》(编号:临2018-006)。本次征收补偿事项,需公司与政府部门就收储政策及补偿标准签署具体专项协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对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公告。

(2)2018年6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3;2018年6月29日,公司又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5。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境外投资以及国外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加剧,项目建设环境更加复杂严峻,本项目前期各项工作仍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19-019

债券代码:136076 债券简称:15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薪酬与考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现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如下调整: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 群

委 员:郑文青、常晓波、吴永和、吴学丙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19-020

债券代码:136076 债券简称:15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10月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了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3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