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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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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玉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2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3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2019年10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9]SCP366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即有效期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6日),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索引详见本公司2018年2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2018-临016《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临017《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临021《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3月15日披露的2018-临025《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年10月11日披露的2019-临103《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挂牌转让新疆天富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挂牌转让的方式,公开转让公司持有的新疆天富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交易价格参考经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8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以收益法评估的股权价值3,137.07万元,并基于市场综合因素考量,公司挂牌转让价格不低于3,350万元。2019年1月28日,杭州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成功,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与公司签署《新疆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根据合同相关约定,转让价格为3,350万元,杭州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转让协议签署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30%,即1,005万元;剩余70%转让款,即2,345万元,在转让协议签署后90日、180日、270日、360日内分四次支付。公司已收到杭州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期30%转让款1,005万元,为保证公司按时收到后续转让价款,杭州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以新疆天富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向公司提供补充质押担保。2019年4月16日,新疆天富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4月17日,杭州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股权出质工商登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收到杭州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505万元。

索引详见本公司2018年12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2018-临10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临104《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3、2019年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55亿元;1月3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此担保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自2019年1月30日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19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发生额共计39.10亿元。

索引详见本公司2019年1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2019-临00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临005《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临010《关于预计2019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1月31日披露的2019-临018《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3月12日、3月15日、3月16日、6月4日、6月5日、6月28日、7月27日、8月8日、8月16日、8月17日、8月22日、10月1日、10月10日、10月25日披露的2019-临038、040、041、061、063、068、079、082、087、088、089、101、102、104《关于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等相关公告。

4、2019年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本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42,300万元;1月30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报告期内,根据经营实际需要,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新增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现代服务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消防安保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00万元,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至243,000万元。

索引详见本公司2019年1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2019-临00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临005《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临009《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1月31日披露的2019-临018《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8月9日披露的2019-临08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临084《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临086《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5、2019年6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引进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对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增资暨实施债转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实施债转股相关工作。其中:建信投资增资6亿元,公司同步增资4亿元,本次增资款全部用于偿还天富售电及本公司之间往来款,本公司收到现金后用于偿还金融债务,降低资产负债率,实现债转股目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天富售电54.13%股权,仍为天富售电控股股东,建信投资持有天富售电45.87%股权。同意公司、天富售电与建信投资签署《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债转股联合投资协议》,并同意天富售电、建信投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9日,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相关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索引详见本公司2019年7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2019-临0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临070《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9-临071《关于引进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暨实施债转股的公告》,以及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6、2019年8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债转股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垃圾发电实施债转股,将应收垃圾发电往来款中30,000万元的债权,转为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增加垃圾发电注册资本至45,000万元。2019年10月14日,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相关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索引详见本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2019-临09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临096《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临097《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债转股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公告》。

7、2018年4月8日,沙湾万特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湾万特”)和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就欠缴电费事宜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沙湾万特所欠公司2,298.30万元应予2018年9月28日前全部付清。公司经多次催缴无果后,于2019年6月向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次诉讼请求包括: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沙湾万特向公司支付截至2019年5月欠费16,712,298.98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沙湾万特向公司支付诉讼费及其他费用。2019年6月16日,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以“(2019)兵9001民初5066号”立案受理了公司诉沙湾万特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2019年7月18日,沙湾县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以“(2019)新4223破申4号”裁定受理了沙湾万特破产清算一案;公司于10月18日向沙湾万特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2019年1-12月净利润将亏损1.9亿元-2.15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1、受区内减煤方案的影响,预计公司自发电量及发电小时数较去年同期均将有所下降,同时预计外购国网电量将有所增加,影响公司利润;2、因市场原因,公司本年度用电结构调整预计将使公司综合平均电价有所下降,将减少公司收入;3、同时因煤矿限产能等原因,煤炭成本增幅较大,及去年部分在建项目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等因素,造成公司发电成本上升较多,导致公司利润大幅下滑。

就上述不利影响,公司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依据《师市清洁能源替代攻坚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大工业综合电价,将公司供电营业区内原有“一企一价”重点大工业用电企业用电价格,统一按照开发区工业电价上调至0.3338元/千瓦时;

2、调整煤炭采购结构,加大对煤价相对较低的准东地区的煤炭采购量,并主要采用铁路运输,同时提前采购冬季供暖期的煤炭需求,加大煤炭库存,综合平抑煤炭价格上升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

3、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非经营性支出,并进一步控制煤炭单耗,线路损耗等可控成本,实现降本增效;

4、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精简岗位人员配置,并积极拓展电力运维代管市场,增加公司收入;

5、持续对长期亏损、盈利性不高的子公司进行清理、转让或清算注销等退出方式,减少其对公司利润的不良影响。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10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2019年10月25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请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拟向恒丰银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由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事项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燃料运输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兵团国企改革的要求,对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燃料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回收投资款项。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城市配套相关电力迁改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市政建设改造的要求,投资建设城市配套相关电力迁改工程,项目投资合计13,910.375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项目由公司先行出资建设实施,后由政府拨付相关款项。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代建石河子天富220千伏联网工程(南线)的议案;

同意公司代建石河子天富220千伏联网工程(南线),项目总投资预计为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奎屯供电公司按照评估价值进行回购。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代建玛石铁路专用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建设玛石铁路专用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436万元,由新疆玛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公司代为建设。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投资建设安兴电子110千伏线路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安兴电子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总投资预计为700万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10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2019年10月25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对该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拟向恒丰银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一年,由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事项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燃料运输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兵团国企改革的要求,对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燃料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回收投资款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城市配套相关电力迁改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市政建设改造的要求,投资建设城市配套相关电力迁改工程,项目投资合计13,910.375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项目由公司先行出资建设实施,后由政府拨付相关款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代建石河子天富220千伏联网工程(南线)的议案;

同意公司代建石河子天富220千伏联网工程(南线),项目总投资预计为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奎屯供电公司按照评估价值进行回购。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代建玛石铁路专用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建设玛石铁路专用线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436万元,由新疆玛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公司代为建设。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投资建设安兴电子110千伏线路工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安兴电子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总投资预计为700万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509 公司简称:天富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