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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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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王国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刘云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额:万元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本期赊销业务收到的未到期兑付票据较多。

在建工程变动原因:本期工程项目投入金额较多。

生产性生物资产:本期光明生猪公司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增加。

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本期正广和饮用水公司收到动迁款项。

预计负债变动原因:本期新西兰银蕨公司计提员工福利拨备。

递延收益变动原因: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较多。

营业总收入变动原因:主要是本期牛羊肉业务销售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本期收入同比增长,成本相应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本期部分研发项目进展较慢,部分费用化支出尚未结算。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受外汇汇率大幅波动影响,本期外贸业务外汇汇兑损益同比变动较大。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 2019-051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9年10月24日在奉贤区海湾镇惠阳路8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独立董事田仁灿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委托独立董事刘长奎代为表决;职工董事庞毅薇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委托董事王国祥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通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品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江都区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孙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品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招投标结果与关联方上海海城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江都区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工期为180个自然日,合同基本价款为人民币70,827,889.09元,即人民币(大写)柒仟零捌拾贰万柒仟捌佰捌拾玖元零玖分。

表决结果:赞成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吴通红、汪丽丽、沈步田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 2019-052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9年10月24日上午在奉贤区海湾镇惠阳路8号召开。金建山、俞秋静、张顼三位监事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 2019-054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三季度食品行业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19年三季度食品行业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营业收入数据仅包含食品类业务数据,各板块的营业数据未进行内部销售的抵销.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19-055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都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中标公司下属企业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的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公司”)子公司光明生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生猪”)全资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品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都品旺”)将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纪西村境内规划建设4800头基础母猪的自繁自养商品场,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通过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了招投标流程。本标的所涉及的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标的项目”)共有三家企业参与竞标,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上海海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建设”)以7082.79万元的价格中标。标的项目招标工作完成后,交易双方就项目建设的具体方案及合同主要条款进行了沟通并已达成共识,现拟就此项工程签订建筑施工合同。

江都品旺为本公司孙公司,公司子公司光明生猪持有江都品旺100%股权;海城建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全资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四公司”)的子公司,五四公司持有海城建设51%股权。因此,江都品旺、海城建设均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光明集团的下属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都品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品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26日

公司住所: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纪西村靳庄组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翟维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光明生猪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经营范围:畜牧业技术研发,畜禽养殖,销售,种畜禽生产及精液销售,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销售,养殖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未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江都品旺总资产5,013,044.36元,净资产5,013,044.36元,2019年3-9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044.36元。

2、海城建设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海城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5月27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星安路1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353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郎书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51%股份,为海城建设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防腐保温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钢结构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园林古建筑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绿化养护;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安装维修;机电设备维修;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批发、零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海城建设总资产53,292,645.64元,净资产36,971,994.34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66,086,782.68元,净利润4,502,909.61元。

未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海城建设总资产49,815,754.61 元,净资产35,817,009.84 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21,277,316.38元,净利润-1,154,984.50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纪西村境内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工期为180个自然日。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是江都品旺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纪西村境内新建4800头基础母猪的自繁自养商品场的工程施工建设项目。

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通过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了招投标流程。本标的项目共有三家企业参与竞标,海城建设以7082.79万元的价格中标。

3、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以招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

甲方(发包人):扬州市江都区品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上海海城建设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工程名称:江都区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江都区小纪镇纪西村境内

工程内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金额(大写):柒仟零捌拾贰万柒仟捌佰捌拾玖万零玖分(人民币);(小写):¥70,827,889.09元(暂定价)。

本合同价为中标价(暂定价)。如发生需要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形时,应按下列有关方法进行调整。

工程造价竣工后按实结算,以审价为准。

定额按照江苏省相关定额为结算依据。

结算时人工单价、材料单价及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依据。

(四)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为使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乙方须设立本项目银行专用账号(以下简称专用账号),甲方通过银行按合同约定向专用账号转账支付工程款项。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生猪养殖规模,项目资金由江都品旺自筹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品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江都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并不参与表决。因此,董事吴通红、沈步田、汪丽丽回避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赞成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会前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就《关于孙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品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江都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经审议,我们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将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上海梅林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参加了公司2019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就《关于孙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品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江都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上海海城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江都生猪养殖基地建设施工项目的事项,系经过公开招标流程中标,招投标过程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沈步田先生、汪丽丽女士已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决议有效,独立董事同意该等关联交易事项。

4、关联交易需要履行的其他程序

根据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7月,海城建设以4290.36万元的价格中标公司光明生猪全资子公司高邮品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省高邮市八桥镇农业科技生态园内建设种猪繁育基地一期工程(猪舍部分)施工项目,并于2019年9月签订了施工合同,项目仍在实施过程中(详见2019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高邮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除上述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73 公司简称:上海梅林 2019-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