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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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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第三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谭忠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建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世彪保证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山西杏花村义泉涌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牌系列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宝泉涌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对2018年经营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财会[2015]19号】计算了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及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暂付往来款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本期基建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4、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未付包装材料、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未付计提的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本期上交去年缓交税款所致;

7、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应付股利、股权激励回购义务款增加、应付未付市场业务费用增加所致;

8、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9、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及维修费用增加所致;

10、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合作服务费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票据贴现产生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2、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母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回银行理财投资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未付控股股东股利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收到的资本金增加所致。

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经销商情况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19-043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股本增加568万股,2019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十九条内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八亿六千五百八十四万八千二百六十六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八亿六千五百八十四万八千二百六十六股。

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八亿七千一百五十二万八千二百六十六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八亿七千一百五十二万八千二百六十六股。

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章程》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09 公司简称:山西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