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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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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Hui Deng(邓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诚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诚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总资产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201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收到的募集资金所致。

(2)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上年同期的相关数据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ArcSoft,Inc.收到了Marc Chan、Lei Li、Strong Wealth Limited、Pacific Smile Limited作为原告对包括ArcSoft,Inc.、Wavelet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和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等主体和个人在内的被告的相关诉讼材料,声称该等被告在原告作为转让方将其原持有的ArcSoft,Inc.股份出售给相关受让方的交易中存在不符合法律的行为。

经咨询专业律师后,公司认为原告在起诉文件中针对本公司子公司的主张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针对该诉讼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已出具承诺,针对“Marc Chan、Lei Li及其家庭基金诉讼事宜”,如发生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索赔等)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赔偿款、律师费、 诉讼费等)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独立承担。基于上述情况,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经营及利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若Hui Deng(邓晖)未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承诺,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

目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ArcSoft,Inc.已聘请美国专业律所处理该诉讼事项。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088 公司简称:虹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