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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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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海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贵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制定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激励计划进展情况如下: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6.5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侯悦欣先生被补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具备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2018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到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公司对其余在职的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的287.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50.35万股。

2019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9年10月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定,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二)公司债券进展情况

1、16瑞泽债本息兑付暨摘牌事项

2019年8月23日,公司16瑞泽债期满三年。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条款的规定,16瑞泽债已于2019年8月23日摘牌。同日,公司完成了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债券利息的兑付工作。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次债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19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11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9.3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东岸湿地公园项目

2016年6月29日,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就东岸湿地公园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约定由大兴园林作为东岸湿地公园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13亿元(含补充协议)。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项目累计完成工程进度3.13亿元(包括在原合同基础上新增的工程);累计收款1.98亿元,该工程已竣工验收。目前正在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2、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7年2月8日,公司收到大兴园林与发包方贵州乌江石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就中标项目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方就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项目投资估算约4.62亿元,大兴园林负责除古寨保护工程以外约3.37亿元项目;工程款支付:在工程完工后30天内支付审计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确定的工程造价的50%,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6个月内再支付30%,在12个月内付清工程余款;约定项目工期约11个月,根据思南县人民政府思府工议(2019)129号会议记要,同意施工工期延至2020年7月30日。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进度2.96亿元;累计收0.10亿元。目前项目正在施工。

3、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017年10月16日,大兴园林收到罗甸县林业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大兴园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中标人。2018年1月29日,PPP项目公司贵州罗甸兴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大兴园林、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各方就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约定施工期限24个月,合同价格为8.63亿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进度3.94亿元;累计收款2.92亿元。目前项目正在施工。

4、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PPP项目

2018年1月9日,大兴园林与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中标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PPP项目(北岸:老口枢纽-托洲大桥、北岸:蒲庙大桥-邕宁枢纽)。PPP项目建设工程投资额84,675.85万元,项目合作期限20年零3个月(含建设期1年3个月)。PPP项目公司于2018年4月3日成立,大兴园林持股10%。大兴园林承接的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约为1.19亿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进度1.13亿元;累计收款0.86亿元。项目已完工验收,正在办理结算手续。

5、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

2018年8月7日,大兴园林收到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大兴园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海南津杭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的中标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09亿元,服务时间20年。项目SPV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成立,大兴园林持股93.10%。大兴园林承接的工程合同金额约为5.05亿。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进度1.76亿元;累计收款1.43亿元。目前项目正在施工。

6、三亚市崖州区梅联社区镇海村滨海地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2018年12月25日,大兴园林收到招标方三亚市创意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大兴园林中标“三亚市崖州区梅联社区镇海村滨海地带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价格7,183.48万元,项目工期:360天。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进度0.45亿元;累计收款0.18亿元。目前项目正在施工。

7、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 PPP 项目

2018年3月6日,广东绿润收到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广东绿润中标“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本项目预算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9,300万元,可用性服务费为人民币9,201万元,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人民币124元/吨,合作期限20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2018年4月20日,公司收到PPP项目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就上述中标项目签署的《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合同》。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项目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48万元 。

8、肇庆市端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采购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服务新增面积项目

2018年4月25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肇庆市端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采购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服务新增面积项目的中标公告”,广东绿润作为第一中标人,中标端州区环卫清运保洁服务新增面积项目中的西片区新增清运保洁面积,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7,356,588.00元/年;单价:人民币6.58元/年/平方米;服务要求:自合同约定的执行时间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018年6月14日,公司收到广东绿润与肇庆市端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就上述中标项目签署的《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政府采购合同书》。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项目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03.62万元。

9、海南海口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二期)项目

2019年5月13日,海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就海南海口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二期)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约定项目工期270日历天;项目签约合同价人民币169,726,071.09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进度0.04亿元。目前项目正在施工。

10、桂城街道夏教片区、三山片区城乡市政管理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2019年4月11日,公司全资公司广东绿润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合同书》,双方就桂城街道夏教片区、三山片区城乡市政管理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中的02包(夏教02片区)的采购项目协商一致:项目合同总价=合同管养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费,其中:管养服务费为121,386,294.40元/56个月,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总重量(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价(运输单价为79.45元/吨);服务期限:2019 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56个月)。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项目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79.24万元 。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海林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10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张海林先生、冯儒先生、陈健富先生、白静女士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宏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过程中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拟共同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大兴园林拟共同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具体贷款金额、利率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本次贷款拟提供的抵押物如下:1、公司提供位于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A41-1/2地块,面积为66,666.5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3)字第00797号)作为抵押担保;2、公司提供位于三亚市田独镇迎宾大道面积为17,272.36平方米土地及建筑(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0)字第04894号)作为抵押担保;3、大兴园林提供位于三亚市三亚湾海坡开发区建筑面积为128,56平方米的房产(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4)字第14461号)作为抵押担保;4、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提供其名下拥有的《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799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0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1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2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3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4号上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担保。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活灵先生将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股份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6、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拟提供的抵押物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抵押合同为准。具体贷款、抵押及质押手续及文件的签署由公司管理层实施办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本次贷款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更好地发挥资产效益、改善资产流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贵州毕节瑞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具体转让方式、转让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10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10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8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201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将原合并利润表中“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将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公告编号:2019-10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8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毕节瑞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节瑞泽”)由于近年来连续亏损,为了更好地发挥资产效益、改善资产流动性,公司拟转让毕节瑞泽100%股权。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具体转让方式、转让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由于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方,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毕节瑞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华路建设安置房8号楼6单元5楼

法定代表人:常静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0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和环保砖生产与配送、建材检测、建材交易市场经营、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与销售;玻璃幕墙安装、铝合金门窗制作与安装、工业园区物业管理、管桩生产与施工、砂石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毕节瑞泽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毕节瑞泽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公司不存在为毕节瑞泽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毕节瑞泽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交易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故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确定后,公司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最终结果,尽快与交易对方协商并确定交易协议的内容。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安排,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方,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毕节瑞泽近年来连续亏损,为了更好地发挥资产效益、改善资产流动性,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毕节瑞泽100%股权,转让后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公司未来合并报表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贵州毕节瑞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是在充分预测和评估未来业务发展前景后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减少亏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拟转让贵州毕节瑞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八、风险提示

本公告仅为预披露相关信息,尚未确定最终交易行为,后续推进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具体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