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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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19-101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永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19-102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10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方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19-10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28日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19-105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债务重组》。

(3)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1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债务重组》。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二)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三)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有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更新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